近日,新华社刊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意见》提出,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升生态文明,建设美丽中国。《意见》明确提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
生态环境部为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进一步推动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持续改善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汾渭平原、长三角地区等重点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巩固大气污染防治成效,决定继续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6月7日生态环境部下发《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方案》。《强化督查方案》明确的督查内容共有十三项,与水泥生产有关联的内容有:
--“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情况、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
--工业企业环境问题治理情况,排查涉气工业企业环保设施安装、运行及达标排放情况。
重点检查污染防治设施是否按要求建设;
是否存在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超标排放、以逃避现场检查为目的临时停产、非紧急情况下开启应急排放通道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行为;
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VOCs)是否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
是否对钢铁、建材、有色、火电、焦化、铸造等重点行业及燃煤锅炉无组织排放情况采取有效管控措施;
是否对物料(含废渣)运输、装卸、储存、转移和工艺过程等无组织排放实施深度治理。
--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情况。
是否对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
是否对污染治理不达标的露天矿山依法责令停产整治;
是否存在拒不停产或未完成整治,擅自恢复生产的情况;
是否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进行修复、减尘抑尘;
是否存在重点区域新建露天矿山建设项目的情况。
--错峰生产落实情况。
是否按要求制定“一企一策”的采暖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
对照清单及方案,检查相关企业是否按要求进行限产、停产;
企业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是否纳入当地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未列入管理清单的工业炉窑,是否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
--重污染天气应急措施落实情况。
重污染天气应急启动期间,是否按照当地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发布相应级别预警,启动应急预案;各城市是否制定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项目清单,各企业(单位)是否按照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督查方案》下达后,6月10日,参加第一轮次督查人员到位,6月11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正式开始,200个督查组按照工作方案要求,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185个县(市、区)进行督查。督查第一阶段自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8月5日,共4个轮次。对 “2+26”城市“散乱污”企业整治、燃煤锅炉淘汰、部督办问题整改以及《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规定的其他措施落实情况开展“回头看”。梳理热点网格、群众投诉举报,重点发现新的涉气问题。
督查到目前已进行了第1个轮次。督查组现场检查发现22家水泥企业存在环境问题,经梳理后如下所示:
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共有12家水泥企业;
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2家;
未安装治污设施,3家;
清单内淘汰类“散乱污”未落实“两断三清”1家;
清单内整改类“散乱污”未完成整改,1家;
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2家;
渣土车覆盖不完全,1家。
工业企业粉尘无组织排放仍是水泥企业环境问题重灾区,占问题比例超过一半。说明还有不少水泥企业对控制粉尘无组织排放漫不经心,该清醒了。未安装治污设施和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共有5家,占比近1/4。
按《强化督查方案》要求,在督查过程中完善督查交接,前后两轮次督查人员做好工作交接。前一轮次人员要将前期督查工作情况、发现的问题、地方整改情况等有关资料,移交至下一轮次督查组。并且坚持压力传导,重点盯住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等问题,通过督查切实传导压力,推动地方真正把工作抓实,强化严督严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
被曝光企业不能有督察一阵风的侥幸想法,督察“回头看”已常态化,环境部领导在《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政策吹风会上回答记者提问时表示,正在开展的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重点要督察的就是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面的作风问题,虚假整改、敷衍整改、假装整改的问题。被曝光企业要端正态度,立马整改,且整改到位,不要再添加虚假、敷衍、假装之类错上加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