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内蒙古自治区水泥协会《关于下发2020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停窑方案的通知》,称为更好的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环境保护部《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生态环境厅《关于2019-2020年采暖季水泥企业错峰生产的通知》(内工信原工字〔2019〕460号)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区内2020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在广泛征求水泥熟料企业意见的基础上,特制定本方案:
实施范围:
自治区境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
错峰时间:
(一)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夏秋季(7-10月)错峰生产工作,夏秋季错峰时间原则上不少于40天。夏秋季首次错峰生产时间为期15天,从7月22日0:00开始到8月5日24:00结束。剩余错峰时间从9月开始,每次连续停窑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0天,合计停窑时间不少于25天。
(二)冬季采暖季错峰时间仍然执行从11月15日开始到次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