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省环境保护厅以“粤环发〔2018〕5号”文件印发了《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下简称“行动计划”),并自2018年6月1日起正式实施。
该“行动计划”的内容包括目标要求、设施建设、减量化和回收利用、污染防治责任、环境监管执法、固废管理能力建设、保障措施等八个部分。其中明确提出,到2020年底,广东全省工业危险废物安全处置率、医疗废物安全处置率均达到99%以上,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无害化处置率达到90%以上,全省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95%以上的农村生活垃圾得到有效处理。
“行动计划”中强调,要落实固废产生单位的主体责任、强化固废运输和处置单位的责任、落实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各个环节严格履行职责,切实担当起固废污染防治的重任。要从省级层面统筹规划固体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建设,加快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处置设施、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污泥无害化处理处置设施、电子废物拆解处理处置设施等硬件建设,为全面落实固废无害化处置利用提供支撑;同时,严格建设项目环境准入,鼓励和支持企业工艺技术改造,全面推行清洁化生产,持续推进固废减量化和综合利用。
业界人士认为,长期以来,水泥、混凝土及水泥制品、墙材、复合材料等建材工业一直是固废处置利用的“主力军”,此次理应在落实“行动计划”中发挥更大作用。“行动计划”也提出,要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充分发挥骨干企业在固体废物处置利用行业的主力作用和标杆作用,大力支持利用工业窑炉、水泥窑等设施消纳尾矿、粉煤灰、炉渣、冶炼废渣、脱硫石膏等工业固体废物,构建以建材、冶金等行业为核心的工业固废综合利用系统。该省以江门、惠州、韶关等市为重点,加快建设一批水泥窑协同处置工业固体废物项目。要强化污水处理厂运营企业“泥水并重”处理责任,构建稳定的污泥资源化利用消纳渠道,根据污泥特征因地制宜选用好氧发酵、工业制砖、水泥窑协同焚烧、热电厂及热力厂掺烧等方式进行资源化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