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近期的《中国建材报》上,就修订水泥标准课题展开热议,要求全面取消32.5等级的呼声很高,本人作为一名水泥行业老人,感到有责任发表些意见。
1824年英国人发明波特兰水泥,1891年中国人开始生产第一桶硅酸盐水泥,1956年新中国公布实施本国有史以来第一个正式的水泥国家标准。该标准是参照原苏联标准制订的,主要特征是分品种、分强度标号和采用硬练胶砂强度检验方法。此后,水泥国家标准经过了3次重大修订。第1次修订是因为水泥硬练强度与普遍采用的塑性混凝土强度的相关性较差,不能反映出在实际使用中的状况。从1972年开始修订,1979年开始实施以软练胶砂强度为特征的水泥国家标准。1990年我国发生了一次东南沿海水泥出口大起大落的风波,中国水泥质量声誉受到很大伤害。究其原因是我国水泥国家标准没有与国际接轨。新中国成立后,历年来都定点组织少量按英国BS标准生产的水泥出口。这次风波中出口的水泥都是按中国标准生产的,凝结慢、早强低,不适应当地建筑工程的需要。为解决水泥出口问题,1990年到1992年对国家标准进行第2次修订。在标准中增加对应于美国ASTM标准的Ⅰ型硅酸盐水泥和对应于英国BS标准的Ⅱ型硅酸盐水泥,使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部分接轨。1995年到1999年对国家水泥标准进行第3次修订,使其与国际标准全面接轨,以适应改革开放的新形势。本人参与了第1次和第2次的修订,并对一些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在该项工作中认识到,水泥国家标准是生产和使用经验长期积累的产物,其功能是确保水泥的正常生产和安全使用,目标是实现社会效益的最大化;在修订标准时既要听取生产方的意见,也应充分考虑到使用方的建议;修订的方案须经建材部门与建设部门取得一致意见后方能确定,然后报国家标准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公布实施。
全世界有多个水泥标准体系,各国采用最多的是欧洲水泥标准协会的ISO标准和美国的ASTM标准。ISO标准是由德国、原苏联等欧洲国家普遍采用的水泥标准演变而成,特点是分品种、分等级,等级分52.5、42.5和32.5三个等级。该标准的优势是能适应各类建筑土木工程的需要,并为综合利用和节约高能耗的熟料创造了条件。ISO标准被公认为当今世界最流行、最具优势的水泥国家标准。我国水泥国家标准是参照原苏联标准制订的,因此,在第3次修订中顺理成章地采用了ISO标准,实现与国际标准对接。32.5等级的水泥是ISO标准中不可分割的一个重要产品,正被我国乃至世界大多数国家所广泛采用。2016年德国32.5等级水泥用量占水泥总用量的22.1%。中国优秀水泥企业海螺股份公司2016年32.5等级水泥销售金额占总销售金额的31.5%。在中国,32.5等级水泥应用于砌筑、道路垫层、农村建设和各种大体积混凝土工程,如工业与民用建筑的基础底板等等。
当前我国水泥工业存在产能过剩和32.5等级水泥生产上的一些问题。本人认为,解决这些问题的有效办法是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基础作用和政府的依法监管,而不是取消32.5等级水泥。近期各地政府加强了对水泥企业环保的监管力度,长期或临时地关闭了一些不达标的企业,从而出现了水泥市场利好的喜人局面,众多具竞争优势的企业利润大增,摆脱了产能过剩的阴影。为解决32.5水泥生产中的某些问题,政府有关部门须加强对水泥质量的监管。过去,中国建材研究院是国家事业单位,被授权国家水泥质量检测的监督的职能。近期研究院并入中国建材集团公司,转制为企业,继续承担公益事业存在一定难度。为加强水泥质量监管,首先应调整国家质量检测和监督体制。
中国水泥工业已进入绿色发展和走向世界的新时代。32.5等级水泥在生产中能大量利用工业废渣,熟料用量大幅减少;在使用中活性混合材会加速熟料矿物水化,能充分熟料的潜能;是绿色发展的重要产品。在“一带一路”的国际产能合作中,该水泥是必须提供的配套产品。在新时代,32.5等级水泥并非是落后产品或低质量产品,而是需要呵护和发展的产品。
本人的意见是,不能取消32.5等级水泥,赞成国标委《通用硅酸盐水泥》第三号修改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