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值四月下旬,全国各地水泥行业的冬季错峰生产已经陆续结束。随着市场需求的恢复,行情大幅回暖。在环保要求日益严格、节能降耗越发迫切的形势下,错峰生产的时间和空间开始越来越广泛,水泥错峰停窑开始走向常态化。
自2014年12月1日起东北三省全面实行水泥错峰生产,迄今已经实施三年多。这不仅对改善气候环境、推进水泥工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产生了重要影响,还为行业去产能赢得了更多的时间,为行业创造了良好的效益,但同时也面临着治标不治本、企业员工收入无法保证等诸多问题。近期,多省又推出2018年错峰生产计划,全国错峰停窑格局也面临着新形势下的变化。
错峰停窑企业涵盖河北等7省,共计涉及熟料生产线408条。
河北唐山:
4月15日,河北唐山市政府下发《关于做好近期污染天气过程应对工作的通知》要求全市包括水泥、钢铁等在内的工业企业15日20时起全面停产,且尚无复产时间表。相关部门本次安排停产主要是应对16日-20日京津冀地区将出现的较严重污染过程。
根据今年3月发布的《唐山市2018年重点行业非采暖季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以下称《方案》),在2018年3月16日至11月14日,水泥窑限产30%(按设计产能计算),即非采暖季每日生产负荷不得超过设计产能的70%。水泥粉磨站限产30%(按生产天数计算),即在非采暖季每月企业的生产天数不得超过20天。
山西:
据《关于做好2017-2018年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建材字〔2017〕26号)文要求,2018年山西省错峰停窑时间安排为:
2018年4月26日-2018年5月15日,共计停窑20天;
2018年6月26日-2018年7月15日,共计停窑20天;
2018年9月21日-2018年10月10日,共计停窑20天;
2018年11月起执行全省冬春季错峰生产规定。
江西:
江西省工信委与环保厅共同发布的《2018年-2020年将在全省水泥行业内推行错峰生产的通知》中要求,全省水泥熟料生产线每年错峰生产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5天。
错峰范围为全省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均实行错峰生产,限制生产时间,其中承担协同处置生产有害废弃物(包括危废)等任务的生产线可以不进行错峰生产,但要适当降低水泥生产负荷,水泥粉磨站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
错峰生产主要安排在春节期间、酷暑伏天及其他环境敏感时段进行,产能严重过剩和环境保护重点地区停窑错峰时间要适当延长。
据2018年1月30日江西省水泥协会召开的2017年度水泥行业总结会会议决定,2018年所有熟料生产线错峰生产55天,其中春节期间(2-3月份)不少于35天,夏季酷暑不少于10天,环境敏感期不少于10天。
山东:
近日,山东省水泥协会召开山东省水泥企业高层内部会议,会议商定山东全省执行2018年非采暖季错峰生产计划,总计40天,具体错峰时间如下:
2018年6月1日至20日,全省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错峰停窑;
8月17至9月5日期间,山东全省熟料企业错峰停窑。
湖北:
按照湖北省经信委、省环保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通知》(鄂经信重化〔2018〕21号)和《关于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工作的补充通知》(鄂经信重化函〔2018〕39号)要求,湖北省经信委会同省环保厅对相关市(州)审核上报的水泥企业2018年错峰生产备案计划进行了审定,编制了2018年全省水泥企业错峰生产计划。计划涵盖全省59条生产线,全年停窑天数在20-365天不等,平均停窑时间为79.4天。
广东:
广东省水泥行业协会发布了该省水泥企业2018年继续试行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要求,2018年广东省内所有水泥熟料生产线停窑40天。
错峰生产时间安排:全年计划错峰生产停窑40天/窑,分两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春节前后:2018年2月1日至4月30日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停窑20天,其中2月1日至2月28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3月1日至4月30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
第二阶段:酷暑伏天和台风雨季季节:2018年5月1日至9月30日所有熟料生产线分别停窑20天,其中5月1日至7月31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8月1日至9月30日每条生产线分别停窑10天。
青海:
青海省工信委、环保厅联合发文要求区域内12家水泥企业20条熟料生产线自2017年12月1日起错峰停产150天。具体执行时间:
一般水泥生产线:2017年12月至2018年4月30日连续停窑120天;
利用电石渣生产水泥的生产线: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停窑120天;
水泥窑协同处置生产线:2017年12月1日至2018年6月30日累计停窑120天;
剩余30天:2018年7月1日至2018年9月30日,根据市场需求情况确定停窑时间。
企业清单及产能见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