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8日,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官网公布2017年第一阶段水泥抽检结果,被检测的42组样品中,合格33组,合格率为78.6%。
2017年5月至6月,江苏省工商行政管理局依据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GB175第2号修改单(XG2-2014),GB/T2015-2005《白色硅酸盐水泥》,CCGF404-2015《水泥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规范》,对全省部分地市流通领域的水泥商品进行了质量检测。抽检范围涉及扬州、泰州、镇江、淮安、连云港等5地,抽检项目为氧化镁、三氧化硫、烧失量、氯离子、凝结时间、安定性、强度等。不合格项目涉及氯离子、强度。
按GB175-2007标准,水泥中氯离子应符合GB175-2007标准规定。经检测,共有8组的水泥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样品中氯离子实际测得含量超出标准要求的0.06%上限值。
严重者的氯离子含量接近标准上限值的9倍。该项目不合格,会误导消费者在使用水泥建造钢筋混凝土建筑结构时的原料配比,导致过量氯离子在钢筋表面不同部位发生电化学反应,破坏复合建筑结构的致密性、抗化学侵蚀和整体强度。严重时就会因建筑构件安全性能不足造成人身伤害事故。
强度主要检查水泥胶砂硬化试体所能承受外力破坏的能力。按GB175-2007标准,水泥的强度应符合GB175-2007标准规定。经检测,共有5组的水泥商品不符合要求,不合格主要体现在样品在标准条件养护3天及28天龄期的实测抗折强度、抗压强度低于标准要求的下限值。缺失强度这类重要的力学性能限制,会误导消费者在使用水泥过程中错误确定水泥的使用比例,导致建筑结构的强度安全性能远远达不到设计使用要求,严重时结构发生破坏掉落,易造成人身伤害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