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发布新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办法》共有37条,比原办法只有24条增加了13条,字数增加幅度高达1.5倍,修改力度不小。
新修订《办法》所称能够上重点用能单位条件与原办法基本相同。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一万吨标准煤及以上的用能单位或国务院有关部门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指定的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五千吨及以上不满一万吨标准煤的用能单位。水泥熟料生产企业都在此范围内。
新修订《办法》明确要求,对重点用能单位实行节能目标责任制和节能考核评价制度。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分解到重点用能单位,对重点用能单位分级开展节能目标责任评价考核,主要考核重点用能单位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能源利用效率及节能措施落实情况,逐级报送考核结果,并将考核结果向社会进行公布。
《办法》对重点用能单位管理措施计有10条,19项内容,梳理如下:
1、每年制定并实施节能计划和节能措施,确保完成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
2、建立健全能源管理制度,明确能源管理职责,制定能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要求或规范,确立淘汰落后、实施节能技术改造及奖惩等各方面管理机制,加强节能管理,减少能源损失,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3、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合理分解目标,落实到相应层级或岗位,并定期组织内部考核。
4、建立节能奖惩制度,将能耗总量控制和节能目标完成情况与奖惩挂钩。
5、建立健全能源管理体系并使之有效运行。
6、成立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由单位主要领导担任。
7、聘任具有节能专业知识、实际经验以及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人员担任能源管理负责人。
8、明确能源管理部门,设立能源管理岗位,聘任能够满足节能工作需要的能源管理人员。
9、节能工作领导小组、能源管理负责人、能源管理人员报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10、依照有关规定配备和使用经依法检定或校准的能源计量器具,加强能源计量数据的管理和使用,建立健全能源计量管理制度,完善能源计量体系。
11、依照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建立健全统计资料的审核、签署、交接、归档等管理制度。
12、每年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上年度的能源利用状况报告。
13、依照有关规定实施能源审计,分析现状,查找问题,挖掘节能潜力,提出切实可行的节能措施,并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报送能源审计报告。
14、加强能源计量基础能力建设,按照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要求建设能耗在线监测系统,提升能源管理信息化水平。
15、优先采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推广目录》以及地方发布的相关目录中的节能技术、生产工艺和用能设备,主动淘汰落后的和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用能产品、设备和生产工艺。
16、每年安排一定数量资金用于节能技术研发、节能技术改造、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节能技术培训等。
17、执行单位产品能耗限额强制性国家标准和能源效率强制性国家标准。
18、积极开展能效对标活动,持续提升能效水平,争当本行业能效“领跑者”。
19、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未进行节能审查,或节能审查未通过的项目,建设单位不得开工建设,已经建成的不得投入生产、使用。
新修订《办法》跟上建立完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加快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步伐,明确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对因在节能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获得表彰和奖励的重点用能单位和个人,联合有关部门给予守信激励。由国家发改委对违反本办法规定的行为建立信用记录,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在“信用中国”网站向社会公开,对严重失信主体实施联合惩戒措施。
新修订《办法》明确,实行有利于节能的价格政策,鼓励重点用能单位开展电力需求侧管理、合同能源管理、节能自愿承诺等。在水泥行业就有邯郸金隅太行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11家企业在国家发改委刚发布100家节能自愿承诺用能单位名单之内。
新修订《办法》明确,对高耗能行业的重点用能单位,结合其能耗指标等情况分别实行差别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从2016年起已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
新修订《办法》明确,对入围能效“领跑者”名单的重点用能单位,各级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优先支持其开展节能技术改造、能源管理信息化建设等能效提升工作,广泛宣传推广先进经验,带动行业能效水平整体提升。水泥行业2016年度能效“领跑者”企业中,有沂水山水水泥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为领跑者,11家企业为入围企业。还有不少被省节能部门入围省级能效“领跑者”。在制造领域跑在队伍前列。
新修订《办法》在法律责任上有10条。其中9条针对重点用能单位。其中有对节能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重点用能单位,拒不落实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要求实施能源审计、报送能源审计报告、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的,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回顾在历年企业节能目标责任考核中,考核结果为“未完成”等级的水泥重点用能单位占比约在5%,有些省占比甚至超过20%。应该引起业内重视。
新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将在1个月后施行,时间已很紧。水泥企业应当根据新修订《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抓紧逐条对照落实。该增补或需完善的措施及时增补或完善,该从组织机构及人员安排上落实的必须落实到位,做到在用能领域也是守法诚信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