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9日,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发布了关于转发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通知中指出,随着浙江省全面推进大湾区大花园以及交通水利设施建设,建设用砂石需求持续增加,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为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整合,推进机制砂石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加强资源富集地区与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浙江省将在浙东沿海,钱塘江流域,浙中以及浙北主要运输通道省级统筹布局一批1000万吨以上砂石(其中机制砂占比30%以上)生产基地,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实施兼并重组,压减、改造机制砂石低效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并积极推动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的现有矿山增设机制砂生产线;文件要求到2025年,浙江省全省机制砂年生产能力力争达到2亿吨以上。
原文如下:
砂石是建设工程的主要原材料。随着天然砂石资源制约和环境保护日益增强,机制砂石已成为建设用砂石的主要来源。据有关部门统计,2019年,全省仅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生产砂石用量就达到5亿吨以上。随着我省全面推进大湾区大花园以及交通水利设施建设,建设用砂石需求持续增加,供需矛盾将会进一步加剧。现将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等十部委《关于推进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工信部联原〔2019〕239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推进我省机制砂石行业高质量健康稳定发展的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优化产业布局,建立科学供应体系
加强砂石资源开发整合,推进机制砂石生产规模化、集约化。加强资源富集地区与需求量大地区的衔接,在浙东沿海,钱塘江流域,浙中以及浙北主要运输通道省级统筹布局一批1000万吨以上砂石(其中机制砂占比30%以上)生产基地,加强对重点地区的供应保障。鼓励企业通过市场化手段实施兼并重组,压减、改造机制砂石低效产能,提升产业集中度。鼓励在水泥生产集聚区,建设砂石、水泥、混凝土和装配式建筑构件一体化产业园区,发挥集聚效应,减少全产业链二次物料量。支持省内跨区域合作,构建资源和市场有机链接。推广应用机制砂,逐步过渡到依靠机制砂满足建设需要为主,推动年生产规模100万吨以上的现有矿山增设机制砂生产线,支持机制砂厂矿改造提升,不断提高机制砂生产能力和优质产品生产比例。到2025年,全省机制砂年生产能力力争达到2亿吨以上,有效缓解建设用砂供需矛盾。(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
二、深化供给侧改革,保障机制砂石原料有效供给
结合机制砂石产业布局,制定“十四五”矿产资源规划。根据矿产资源天然禀赋,加强优质石料资源摸底调查,按照“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质量开发”和“可利用矿地最大化、需治理面积最小化”的要求,结合矿地综合开发利用合理设置建筑用石料采矿权。制定采矿权年度出让计划,合理有序投放采矿权。全面推进矿业权竞争性出让,建筑用石料采矿权一律以招、拍、挂方式公开出让。(省自然资源厅、省经信厅)支持大型项目加快建设,尽快形成新的优质产能,保障重点工程建设。支持暂未达到相关要求的厂矿完善必要设施设备,具备条件后尽快复工复产,充分释放既有产能。推动工程施工采挖砂石统筹使用。支持利用建筑垃圾、尾矿生产机制砂石。(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厅、省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
三、加快技术创新,推进智能制造
推进机制砂石企业智能化改造,围绕生产综合管理、计量管理、能源管理和设备管理建设智慧管控系统智能化改造,实现生产过程中的高效管理。以矿山三维仿真、矿石在线监测、生产自动配矿和车辆智能调度为重点,着力打造数字矿山。以机制砂石的颗粒整形、级配调整、节能降耗、综合利用等关键技术和工艺为重点,推广应用破碎优化、筛分和智能混合技术。支持因地制宜,对既有通用破碎设备进行针对砂石料尤其是砂的特性进行改造,提高腔型与砂石的匹配度。推广皮带输送和铁路、水路及新能源车运输,降低运输成本和污染物排放。支持机制砂石企业申报科技型企业和专利。通过技术创新,生产出各性能参数可媲美天然砂的高品质机制砂,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天然砂替代。(省经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四、坚持标准引领,严格质量管控
围绕产品、装备、检测、环保、节能、安全等关键环节,进一步健全机制砂石产业标准体系,严格执行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制定实施符合我省自然条件的地方标准,鼓励制定严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的团体标准和企业标准,推进砂石产品及生产装备标准化、系列化,强化砂石标准与混凝土、预制构件等下游标准的协调配套。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加强过程质量控制,严格执行相关标准,鼓励企业建立检测中心,配备合格的质量检验设备和专业质检人员。(省经信厅、省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加强生产、流通和使用等环节砂石产品质量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假冒伪劣产品。(省市场监管局、省经信厅、省建设厅)
五、坚持生态优先,推进绿色安全发展
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不断提高绿色发展和本质安全水平。根据《浙江省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实施方案》,推进露天矿山的“边开采、边治理”(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加强机制砂项目的现场管理,机制砂石项目要配套建设抑尘收尘、水处理和降噪等污染防治以及水土保持设施,对设备、产品采取棚化密闭或其他有效覆盖措施,推进清洁生产,严控无组织排放,满足达标排放等环保要求。对工艺废水、细粉和沉淀泥浆等加强回收再利用,实现近零排放,提高节水水平和设备整体能效、降低单位产品的综合能耗。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推进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采用先进工艺和本质安全型自动化装备,完善矿山开采、石料搬运和破碎、物料筛分和转运等工序的安全风险管控及职业病防护措施,从源头提升本质安全水平。在砂石集散地安装合格的称重设备,对出场货运车辆进行称重检测,防止违法超限车辆出场(省经信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应急管理厅、省发展改革委)
六、加强指导和监管,优化发展环境
各地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本地区机制砂石行业的发展规划指导和监督管理。充分认识发展机制砂石产业对于缓解砂石供需矛盾、促进地方经济发展、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将推进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提高审批效率,提供优质服务,强化要素保障,支持大型骨干项目建设,推动机制砂石高质量发展。严格落实《产品质量法》《矿产资源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各经济和信息化、发展改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住房城乡建设、交通运输、水利、应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要按照工作职责及分工,强化部门联动,梳理责任清单、执法清单,落实执法主体和执法依据,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生产劣质砂石产品和违法违规开采以及超限车辆出场上路等违法行为。严格生态红线管控和规划管控,推进产业规划、矿产资源规划与国土空间规划“多规融合”,确保机制砂石项目和配套采矿权顺利落地。因地制宜协同营造有利于机制砂石行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环境,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推动行业高质量发展。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
浙江省水利厅 浙江省应急管理厅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杭州铁路办事处
2020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