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质检总局发布《质检总局关于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公告2018年第13号),因生产许可证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等情形,注销了43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其中包括水泥生产企业204家。
注销企业绝大部分属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共计186家,占比91.2%。
公告原文如下:
质检总局关于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
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企业主动申请注销、被许可人依法终止等情形,质检总局决定注销南通东日钢铁有限公司等433家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见附件)予以公布。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附件:注销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
质检总局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