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2月31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印发钢铁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表示:
1、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项目。确有必要新建的,必须实施减量或等量置换,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2、办法所称的等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等于退出产能,减量置换是指建设产能小于退出产能。
3、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在建设项目投产前必须关停,并在建设项目投产一年内拆除退出。
4、用于建设项目置换的产能,应当为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
5、用于置换的产能指标,依据项目备案或核准文件上的设计产能确定。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按实际产能确定。
6、对于依托现有装置实施治污减排、节能降耗等技术改造项目,在不新增产能的情况下可不制定产能置换方案。
根据中国水泥网数据,截止2016年底,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的熟料设计产能在18.5亿吨左右,而2016年全国熟料产量为13.76亿吨,熟料设计产能利用率仅为74.3%左右,而且由于熟料生产的实际产能在20亿吨以上,实际生产产能利用率将会更低。欧美国家一般认为,产能利用率在79%至83%区间属于产需合理配比。目前我国水泥行业产能利用率明显低于这一合理水平。
另,前些年国内经济高速发展,水泥需求快速增长,国内水泥生产线建设大潮中,虽然多数是以做实业为目的,但是也有不少生产线是以倒卖为目的,甚至存在卖批文的情况。这部分生产线带有投机性质,以至于建设标准相对较低,在实际运营中,能耗、环保、安全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加上有关部门监管松弛或者地方利益牵扯,生产线不达标问题长期存在,或者事实上处在不稳定生产状态中。
在环保、安全压力下,和国家出台不少力度不小的鼓励优惠政策的引导下,不少企业自我改造提升能耗、环保、安全内生动力大为增强。
因此,一业内专业人士表示,以此为大背景出台的产能置换实施办法对水泥行业来说解决了不少问题。
第一,该《通知》使得国内水泥整体技术提升,生产线升级换代速度提升,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著名水泥技术专家高长明曾表示:我国还有接近四分之一的水泥产能是早期的新型干法窑,1500t/d或者2000t/d以下,这些生产线不少是早期从一千吨甚至几百吨生产线升级而来,但生产工艺相对比较落后,能耗和排放也相对较高,已经很难跟上行业发展的节奏。在当前水泥行业环保监督日益严格的前提下,产能置换政策有利于促进企业加快自身生产技术水平和生产线升级换代速度,降低生产能耗和污染物排放量,加速落后产能的淘汰。加之,“两代”技术推广也需要载体实现。
第二,有利于产能集中度的提升,大者愈大,强者愈强。我国熟料产能严重过剩,但在各地区之间的过剩程度仍存在很大差异。实行产能置换、特别是跨区域的产能置换,有利于将产能过剩相对严重地区的产能向其他地区进行转移,除西藏地区外,异地产能置换事实上实施了减量置换,从总体上对产能有所压减。既可控制新增产能,又在一定程度上去了产能。实施跨区域的产能置换也有利于产能集中度的提高。
第三,有利于水泥装备的技术升级。随着水泥企业生产技术的不断升级和改造,也给水泥装备提供了很多技术升级的空间。因此该置《通知》在一定意义上也为装备企业提供的发展进步的空间。
第四,规定了用于置换产能必须是2018年1月1日以后在省级工业主管部门门户网上公告关停退出的产能。对于实际产能小于备案或核准产能的,明确按实际产能确定。杜绝了产能置换中弄虚作假。
但业内专业人士还提到一点:此产能置换办法出台有可能将打破大企业之间的竞争合作关系。
此前,有相关政策规定严禁新增产能,加上产能过剩严重,供给受收到控制,因此大企业间形成了竞争合作的关系。而产能置换实施办法的出台将会打破当前的竞合关系替代加剧行业的竞争关系,打破现有利益格局替代大企业在进行产能置换时都需要衡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