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关于对停产企业落实停电措施的紧急通知》(下称“通知”)。《通知》要求全市水泥熟料、特种水泥企业以及水泥制品和水泥搅拌站企业停产停电。停电时间为2017年11月15日至2018年3月15日。
《通知》表示停电企业名单的制定是依据《洛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和《关于有色冶炼等8个行业实施停限产多市的通知》所列企业清单进行的。
《通知》还对停电措施落实进行了要求。对于生产生活用电不能分离的企业,《通知》表示可采用切断动力电源或查封生产设备和生产线的方法,最大限度限制生产的同时保障民生。对于强制停电可能引发的生产企业与供电企业之间的纠纷,《通知》明确表示供电机构按照政府部门的要求实施国家限电,依据相关法律法定程序进行,不承担违约责任。
今年十月底,洛阳市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印发的《洛阳市2017-2018年秋冬季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施方案》(下称“方案”),明确包括水泥在内的多个工业行业于今年11月15日至明年3月15日进行错峰生产。
对于为何在《方案》出台后,再次下发《通知》。有业内人士认为与11月16日河南全省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推进会上,通报了两起洛阳地区突出问题有关。其中之一便是该市伊川县金顺水泥有限公司未按要求错峰生产。《河南日报》评论称该行为“与国家和河南省委、河南省政府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背道而驰,在全省造成极坏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