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最严“停工令”来了!22条措施全面出台

2017-11-25 09:18:48

11月21日,安徽省重磅出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重拳之下必有猛药,22条应急措施强势来袭,建筑工地面临全面“停工”!

  冷空气来袭,伴随着大风降温,污染物也将接踵而至。11月21日,安徽省重磅出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重拳之下必有猛药,22条应急措施强势来袭,建筑工地面临全面“停工”!

  安徽全面开启“最严停工令”22条应急措施强势出台

  11月21日,新修订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出台,今后单个城市空气质量预警达到红色级别,则启动Ⅰ级响应措施,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根据方案,单个城市预警分为四个级别,采用不同等级应对措施。最低级为Ⅳ级(蓝色)预警,最高级别为Ⅰ级(红色)预警。对应的22条应急措施也相应出台:

 (一)处于蓝色预警区域,启动Ⅳ级响应措施

  1.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封闭、覆盖易产生扬尘的物料、垃圾、裸土,限制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停止拆除工程作业、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

  3.增加道路清扫、冲洗保洁频次,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加强渣土运输防抛撒管理,及时清除漏撒的泥污,做好渣土处置场裸土覆盖、出车带泥清洗。

  5.搅拌站骨料露天堆场、进料仓口增加喷淋频次,控制铲车上料产生的扬尘污染。

  (二)处于黄色预警区域,启动Ⅲ级响应措施

  1.施工工地增加洒水降尘频次,加强对产生扬尘的作业和工序管理,缺少进出车辆自动冲洗功能的工地停止材料运输;停止土方开挖外运作业,禁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停止拆除工程作业、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

  3.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

  4.停止非环保型渣土车运输作业。

  5.禁止城市建成区内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三)处于橙色预警区域,启动Ⅱ级响应措施

  1.加密施工工地洒水频次,停止土方开挖外运及场内周转作业、停止易尘材料运入工地,停止装饰露天切割作业。

  2.停止拆除工程作业、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尚未清运的拆除垃圾;

  3.根据道路积尘情况,适时延长道路清扫、冲洗保洁时间;加强建筑工地出入口道路冲洗,减少交通扬尘污染。

  4.停止渣土运输作业。

  5.禁止未封闭搅拌站生产作业。

  6.停禁止园林绿化涉土作业。

  (四)处于红色预警区域,启动Ⅰ级响应措施

  1.建筑工地停止一切作业,开启各类喷雾降尘设备;

  2.拆除工程停止拆除、垃圾转运作业,覆盖现场垃圾,裸露地面洒水压尘;

  3.停止非吸尘式湿法道路清扫作业,增加洒水冲洗频次;

  4.禁止渣土运输作业。

  5.禁止非绿色搅拌站生产作业。

  6.禁止园林绿化作业。

 安徽7市涉扬尘工程率先停工环境问题刻不容缓

  目前安徽正处在经济高速发展的时期,各地市的城市基础配套建设及房地产市场都在大力的建设。

  正是如此,各地的大气污染值才会严重超标。尤其是处在建设初期的皖北各地市。早在安徽修订版应急方案出台之前,安徽已有7市开启“停工令”!

  今年1—9月份,全省PM2.5平均浓度为52微克/立方米,比2016年同期上升6.1%。9个市的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

  淮北、亳州、宿州、阜阳、蚌埠、淮南、池州7市的排名最靠前。因此,安徽省大气污染防治联席会议办公室发出紧急通知,要求自今年11月20日起至2018年1月底,建成区内停止各类建设工程、道路工程、水利工程土石方作业以及房屋拆迁施工等。

  重大民生工程、重点项目和重点造林绿化工程等,确实无法停止土石方作业的,提出申请经批准方可施工。

  其他市必须严格落实防尘抑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立即责令停工整治。对城市建成区及重点区域,确保主干道每天不少于6次作业,辅路每天不少于3次作业,在雨雪天气和气温达到零摄氏度时方可停止洒水作业。

  除了以上7个地市强制要求停工外,安徽还出台“限产令”、“限行令”来缓解空气污染带来的环境问题。

  01、适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秋冬季,安徽省将加强城市面源污染管控,通知要求禁止在露天场所或者垃圾收集容器内焚烧秸秆、树叶、垃圾或者其他废弃物。全面禁止露天烧烤,加强餐饮油烟污染管控,对达不到要求的一律停业整治。

  还将加强烟花爆竹燃放管控,动员街道、社区、小区物业等全民参与禁限放监管,对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严格处罚。

  还将组织公安交管、交通运输、公路管理等部门,在主要道路设立卡口,禁止大型货运机动车、农用车辆进入城区,适时实行机动车限行措施。

  02、重点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限制生产

  11月20日前,所有城市(县城)建成区10蒸吨/小时及以下燃煤锅炉和茶水炉、经营性小煤炉(灶)全面“清零”。

  对钢铁、焦化、水泥、有色金属冶炼、陶瓷窑炉、平板玻璃及玻璃制品等行业企业实施错峰生产,重点排污企业限产30%以上,遇重污染天气或不利气象条件应限产50%以上或实施停产。

  据了解,安徽省将对各市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对未通过年度考核的,将实行“一票否决”,并采取通报批评、约谈、区域环评限批、问责等处罚措施。

  结语:用一句我们经常挂在嘴边的话来说,“既要金山银山,也要绿水青山”。保护好我们生存的环境不仅是对自己的健康负责,也为我们的后代留下一方净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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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安徽省重磅出台《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重污染天气建筑扬尘防治应急方案》,重拳之下必有猛药,22条应急措施强势来袭,建筑工地面临全面“停工”!

2017-11-25 09:18:48

为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大气污染,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2015-08-31 09:09:58

Recently, due to the persistent cost pressure in the south, the price of concrete has risen slightly with the raw materials, but the growth of market demand is limited, and the overall quotation is still stable. From October 31 to November 6, the national concrete price index closed at 112.47 points, up 0.31% annually and down 10.11% year-on-ye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