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贵州省经信委发布《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稿》建议贵州省探索水泥窑协同处置地方财政扶持政策,相较于其他省份提出相似的建议,贵州省的可行性无疑较大。贵州加速推进水泥窑协同处置,地方财政扶持政策呼之欲出。
之所以说贵州提出探索水泥窑协同处置地方财政扶持政策可行性较大,与该省近年来支持各地水泥企业进行水泥窑协同处置实践有密不可分。
2013年9月,贵州省下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推行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实施方案〉的通知》(黔府发电〔2013〕17号),决定从2013年起到2015年3年内实施47个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其中第一批建设11个。
据《贵州省水泥窑协同处理生活垃圾项目调研报告》介绍,贵州省率先在全国全面推行水泥窑处置生活垃圾成效明显,已建成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项目已达9个、处理规模达到2800t/d。2015年经工信部、财政部、环保部等六部委批准同意,贵定海螺、遵义三岔拉法基2个项目已纳入国家水泥窑协同处置生活垃圾试点项目,为全国推广水泥窑协同处置垃圾积累经验。
在水泥窑协同处置财政支持方面,贵州同样走在全国前列。在国家尚无相关补助补贴的情况下,贵州省于在2013年至2015年安排3.6亿元省级专项资金用于处置项目建设。第一批9个水泥窑协同生活垃圾项目共获各类建设补贴资金共计32000万元以上,每个项目的补贴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平均为35%,贵定海螺项目资金补贴达到77%。
2016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发文批复同意贵州省6个市(州)的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试点方案,贵阳海螺盘江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等8个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被列为国家重点示范项目,财政部同时下达项目补助资金2.3亿元,由贵州省统筹用于建立健全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长效机制。
对于水泥错峰生产,《意见稿》表示在冬春季和高温、雨季等重点时段,在全省范围内开展水泥行业错峰生产。严格执行强制性的能耗限额和排放标准,推动实施阶梯电价,探索有效的错峰生产措施,综合施策,推进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减轻冬春和酷暑季节大气污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