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研究推进2018-2020年水泥玻璃产能置换

2017-10-26 09:03:36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切实压减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降本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2017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建材行业管理座谈会,研究推进以下事项。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切实压减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降本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2017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建材行业管理座谈会,研究推进以下事项:一是2018-2020年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办法;二是全面实施排污许可后,如何更好地通过控制企业排污总量法治化压减水泥、平板玻璃过剩产能,通过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倒逼落后产能退出;三是研究并提请组织制定吨水泥熟料排污限额标准、界定水泥熟料和平板玻璃落后产能的新标准;四是研究如何科学核定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品产能,并统一产能认定口径;五是研究通过疏堵结合,制修订产品标准和调整资源综合利用扶持政策,引导水泥产品结构优化,全面停产32.5等级复合水泥,发展专用水泥等。

  发展改革委产业协调司,湖南省经信委,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中国水泥协会、中国建筑玻璃与工业玻璃协会、河南省建材协会,中国建材集团、海螺水泥、金隅冀东水泥、华新水泥红狮水泥、中国玻璃、河北沙玻集团、旗滨玻璃和中国建材研究总院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与会,并就相关事项坦诚发表意见建议。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司副巡视员吕桂新出席并讲话。

  与会代表一致认为,当前建材工业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借助中央环保督察工作,加快推进建材行业管理的各项重点工作,着力市场化法治化压减和化解水泥、平板玻璃行业过剩产能,努力推动建材工业发展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不断提高全要素生产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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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国家发改改革委办公厅发布《关于严肃产能置换 严禁水泥平板玻璃行业新增产能的通知》,《通知》称近年来,各地区和有关方面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化解过剩产能的决策部署,水泥、平板玻璃行业面貌发生很大变化,经济运行质量明显提高。但随着行业效益好转,一些地方出现了新上产能项目的苗头性问题。

2018-08-14 09:15:39

9日,工信部网站发布《关于畅通举报渠道 强化落后产能和产能违规置换查处的通知》,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畅通举报渠道、强化能违规置换查处,重点做好畅通举报渠道、强化举报核查、依法依规处置、实行联合惩戒等工作。

2018-08-09 23:17:23

《通知》表示加大过剩产能压减力度,严格执行产能置换办法。科学制定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差别化管理,并将错峰生产方案细化到企业生产线、工序和设备。加大秋冬季工业企业生产调控力度,加强错峰生产督导检查,严防错峰生产“一刀切”和扩大范围情况的发生。

2018-07-25 20:40:33

7月13日上午,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乔龙德会长一行向工业和信息化部王江平副部长进行专题汇报并取得了高度的一致。

2018-07-18 09:22:24

6月2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致函中国建筑材料联合会,委托其将对《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发布以来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的产能置换方案开展调查。函件并抄送至发改委产业协调司、工信部产业政策司、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信部门,中国水泥网等媒体单位。

2018-06-29 09:22:24

2017年,建材工业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化解过剩产能,深入推动联合重组,精准实施错峰生产,在市场需求继续放缓的情况下,经济效益明显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经济运行稳中向好。

2018-02-13 11:31:35

为宣传贯彻落实《水泥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严禁新上水泥熟料、平板玻璃扩大产能的建设项目,更好地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工作,1月29日下午,工业和信息化部组织召开了《实施办法》宣贯座谈会。

2018-01-31 09:42:17

置换比例是指退出产能与建设产能之比,是产能置换工作中的关键指标。值得注意的是,《钢铁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进一步加严了置换比例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置换比例要继续执行不低于1.25∶1的要求,其他地区由等量置换调整为减量置换。

2018-01-09 09:19:47

明年将开展水泥质量保障能力提升行动,推动水泥玻璃行业全面实施排污许可,严格执行通用硅酸盐水泥新标准和水泥玻璃产能减量置换办法,加快制订单位熟料排污限额标准,指导各地开展错峰生产,严打水泥无证生产。

2017-12-26 09:21:20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切实压减过剩产能、加快转型升级、促进降本增效,工业和信息化部原材料工业司2017年10月20日在北京召开建材行业管理座谈会,研究推进以下事项。

2017-10-26 09:03:36

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规定精神,现将江苏、福建、湖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等7省(自治区)申请并已明确项目产能置换方案,经评估符合产业政策,拟予认定的37个水泥、平板玻璃在建项目予以公示。

2015-05-14 09:10:56

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2015年原材料工业转型发展工作要点》的通知 。《通知》要求水泥工业严格控制新增产能,严禁以任何名义备案水泥行业新增产能项目,确有必要建设的项目,必须坚持等量和减量置换原则,制定并公告产能置换方案,其中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环境敏感区域要实施减量置换。

2015-03-04 15:07:53

12月3日至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总工程师朱宏任带队,分两组赴河北唐山、秦皇岛、邯郸、邢台、石家庄、沧州等地,检查2014年钢铁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情况。

2014-12-10 14:02:31

工信部15日公告称,遵照《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对确有必要建设的水泥、平板玻璃行业在建项目,有关地方省级政府或其授权部门陆续报送了申请报告。为妥善做好在建项目认定工作,经商有关部门,委托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对地方报送的在建项目进行评估。目前,评估工作已全面展开,预计11月初结束。

2014-10-16 00:35:10

日前,工信部下发了《关于做好“十三五”期间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目标计划制订工作的通知》。通知要求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一步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3〕37号)部署,推进重点行业淘汰落后和过剩产能,做好2015年及“十三五”期间淘汰目标计划制订工作。

2014-10-11 15:24:44

工信部7月31日下发《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和《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要求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做好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行业产能置换工作。

2014-08-01 08:58: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