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项目信息公开得更明白些为好

2017-08-16 13:43:15

如果没有此号,怎么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相关手续。而各项相关手续也就是过去所称项目前期工作中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一些事项。

  看到一水泥集团将建4000t/d水泥生产线,力争2018年投产的消息。项目内容有,一是建设一条4000t/d熟料带余热发电的水泥生产线,熟料设计规模为128万吨/年,水泥设计规模为165万吨/年;二是新建砂石骨料生产线,年产100万吨。

  其中水泥生产线建设周期为12个月,力争2018年10月投产。也就是说,2017年10月之前应该开工建设。

  按国务院颁发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规定,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核准、备案通过国家建立的项目在线监管平台办理。核准机关、备案机关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条例》规定,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企业应当在开工建设前通过在线平台将下列信息告知备案机关:(一)企业基本情况;(二)项目名称、建设地点、建设规模、建设内容;(三)项目总投资额;(四)项目符合产业政策的声明。企业应当对备案项目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本拟从“广西投资项目在线并联审批监管平台”备案项目查询一下,遗憾的是该系统查询功能似过于呆板,没能如愿得到预想结果。当然按《条例》规定,企业在项目开工建设前备案即可。存在两种可能,一是已备案。在这种情况下,企业最好告知社会项目代码、名称,以证明项目合规,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项目还未备案,拟卡在开工建设点前去备案。想想离计划开工时间也就2个半月了,如果还没有办妥备案所要求必备的前提条件,也还没去拿项目代码,则时间似乎有点紧。

  今年1月,国家发改委下发《关于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正式运行的通知》,《通知》称,全国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将于2017年2月1日起正式运行。自2017年2月1日起,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外,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所涉及的各类审批事项都必须通过在线平台办理,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统一使用在线平台生成的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

  项目代码是项目的“身份证”号。如果没有此号,怎么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相关手续。而各项相关手续也就是过去所称项目前期工作中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一些事项。现在有关部门要认项目代码办理相关手续,而这些手续没有完备前,项目不可能报备开工。

  水泥作为产能过剩行业,其新建水泥熟料生产线受严格控制。国务院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明确规定,对于钢铁、电解铝、水泥、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项目,要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各地方、各部门不得以其他任何名义、任何方式备案新增产能项目。

  按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 )规定,严禁新增产能。明确,在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在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

  水泥熟料产能置换是项目必备的前提条件。或许项目已经履行实际控制人的水泥熟料产能置换,那就权当多言了,请多包涵。但主动将项目信息公开得更明白些,不是更好吗!“自证清白”不正是当前在“流行”的潮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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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没有此号,怎么办理项目开工前的各项相关手续。而各项相关手续也就是过去所称项目前期工作中需有关主管部门审批的一些事项。

2017-08-16 13:4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