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甘肃一项水泥节能减排新技术取得显着应用效果”消息着实令人兴奋。据报道提供的数据,一条20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节能降耗改造项目,与改造前相比,熟料产量提高了1093.65t/d,增幅56.61%,相当于新建了一条1000t/d熟料生产线。熟料标准煤耗和熟料综合电耗降低,降幅分别达到了22.11%和31.62%,增产和节能降耗效果非常显着。(注:查中国水泥网编制《全国水泥生产线地图册》,该线产能标记为2500t/d)
兴奋之余产生了些许联想。国办发34号文件明确指出,严禁新增产能。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建设项目。根据工信部《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项目建设,包括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报道称,2000t/d熟料生产线自2009年12月投入生产运行以来,由于各种原因,存在设备运转率低、熟料产质量低和能耗高等诸多问题,企业效益持续下滑。对于这样的现有熟料产质量低和能耗高项目进行节能降耗改造是应鼓励的。但在改造后,使产能比原设计产能高出许多,这部分产能理应算作新增产能。难免又有点多想,是不是原来在上报核准项目时,报小了?还是有其他高招。
不久前,在由中国水泥网、中国混凝土与水泥制品网主办的“第三届中国水泥上市公司年会暨2017基建建材资本化高峰论坛”上,工信部原材料司建材处处长陈恺民到会,并就建材工业有关产业政策及水泥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相关内容同与会代表作了交流。在交流中陈恺民提到要更多地用市场化、法治化手段倒逼落后产能尽快退出,特别是那些竞争乏力的产能。建立“一(排污许可)证一卡”,实施“一卡双控”,即既控制实时排放浓度,又控制每个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陈恺民指出,如果实施“一卡双控”,两个参数同时监管,特别是通过控制单位熟料污染物排放量,不仅竞争乏力的产能将加快退出,也可有效解决业内反映的“批小建大”和无证非法生产难题。
按环保部下发《排污许可证管理暂行规定》,在排污许可证副本上要载明排放污染物种类、许可排放浓度、许可排放量。核发机关根据污染物排放标准、总量控制指标、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等,依法合理确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对新改扩建项目的排污单位,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上述内容进行许可时应当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的相关要求作为重要依据。
按国办下发《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国办发〔2016〕81号)文件要求,2017年完成《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重点行业及产能过剩行业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要求,水泥企业排污许可证在今年年底前将实施。届时,水泥企业要持证排污,污染物排放许可是企业作为生产运营期排污行为的唯一行政许可。
当项目涉及到产能的增加,有两项工作是必须要做的。一是产能置换,二是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否则,项目规模只能按原项目核准产能,排放污染物只能按原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要求核定排放污染物种类、浓度及排放量。当然,企业也只能按原(法定)产能组织生产,即使原来确是报小了,想上大也没戏。这正是陈处长所指可有效解决业内反映的“批小建大”难题。
不管怎样,如使产能增加的项目,必须要在项目实施前进行产能置换和重新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缺一不可,否则只能也是必须按之前核准产能和环评批复组织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