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A、B、B-级和引领性企业及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生产

2020-10-22 14:27:06

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重污染天气严重危害群众身体健康,一个重污染天PM2.5的平均浓度约为优良天的4倍,严重影响山西省全年空气质量改善目标的完成。10月21日,记者从山西省政府新闻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山西在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中,将加强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在差异化减排、错峰生产等方面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据省生态环境厅副厅长刘大山介绍,重污染天气应对并非简单关停限产,而是按照《大气污染防治法》《山西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以及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技术指南》的有关要求,在重污染预警期间,针对涉气工业源、扬尘源、移动源等依法采取差异化管控措施。

据悉,在重污染天气预报预警方面,生态环境部门与气象部门每日联合会商,实现7至10天潜势预报,做到科学分析研判,早预警、早启动、早减排、早见效。在差异化减排方面,山西省将实施绩效分级差异化减排,将18975家工业企业纳入应急减排清单,全面推进绩效分级差异化管控,做到涉气企业全覆盖,预测发生重污染天气时,第一时间科学、精准减排。

在错峰生产方面,省工信厅与省生态环境厅已经联合印发《关于2020-2021年秋冬季实施错峰生产的通知》,从11月1日起至2021年3月31日,将对全省钢铁、有色、焦化、化工、建材(砖瓦、耐火、陶瓷、石灰、水熟料粉磨站)、铸造等重点涉气行业企业(或工序),通过采取生产调控措施,实施错峰生产。按照生态环境部《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被评定为D级的企业,或未按期完成治理改造任务的企业,实施停产,其中因生产工艺和安全因素无法停产的,实施最严格错峰评定为C级的企业和非引领性的企业,实施错峰生产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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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定为A、B、B-级和引领性的企业,以及工业和信息化部认定的绿色工厂,不纳入错峰,该类企业在秋冬季鼓励采取协商自主减排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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