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是“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决胜之年,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尤其重要。日前,《洛阳市2020—2021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印发,对7个方面的34项重点攻坚任务进行了明确。
产业结构调整优化
加快产业布局优化调整。加快推动城市区铸造等行业企业搬迁改造,确保年底前洛阳天浩泰轨道装备制造有限公司、洛阳瑞金耐磨抗腐材料厂等29家企业完成搬迁改造。
加强“两高”行业产能控制。压减合成氨产能,完成洛阳骏化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合成氨产能退出。
开展“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持续开展“散乱污”企业和集群排查整治行动,进一步夯实网格化管理,防止已关停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异地转移。
推动传统产业升级改造。积极推进宜阳县绿色铸造产业园、伊滨区钢制家具产业、偃师市制鞋产业园、偃师市摩托车产业升级改造。
工业源污染治理
加强无组织排放治理。年底前完成新安中联万基水泥有限公司等4家水泥熟料生产企业和济源中联水泥有限公司孟津分公司等4家水泥粉磨站无组织排放深度治理。
工业园区综合整治。制订洛阳市2020年园区循环化改造推进计划,年底前完成洛宁产业集聚区、汝阳产业集聚区等4个产业集聚区的循环化改造。
开展锅炉、工业炉窑综合治理。依法依规加大燃煤锅炉整治力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和不达标工业炉窑,实施燃料清洁低碳化替代,依法全面淘汰砖瓦轮窑等落后产能。
重点工业行业VOCs(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年底前,对夏季臭氧污染防治强化监督帮扶工作中发现存在突出问题的企业,指导企业制订整改方案;完成旁路排查和储罐排查工作;完成所有原油、成品油、有机化学品等涉VOCs物质的储罐摸底排查,建立台账。
推进重点工业行业企业工艺升级改造。年底前,完成洛阳中集凌宇汽车有限公司、洛阳北方企业集团涂装车间自动化、智能化工艺改造;完成中车洛阳机车有限公司涂装车间自动化、智能化工艺改造,年底前进行试产。
推进工业园区和企业集群VOCs综合治理。年底前,完成洛阳空港产业集聚区集中涂装中心建设,并进行设备调试和试生产;高新区建成区域性活性炭集中再生中心;洛阳宏兴新能化工有限公司通过“五专措施”检测等。
推进油气回收设施性能抽测。重点推进储油库、油罐车、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完成城市区145个加油站油气回收设施监督性抽测。
VOCs监测监控能力建设。完成石化行业、工业涂装行业等共41家企业安装自动监控设施任务。
能源结构调整优化
加快推进清洁取暖。10月底前,全面完成气代煤0.52万户、电代煤8.78万户、地热替代0.24万户。在洛宁、汝阳、嵩县、栾川偏远山区天然气、集中供暖覆盖不到的区域,推广生物质炉取暖。
加快集中供热工程建设。持续推进新安“引热入洛”工程建设,确保2020—2021年采暖季向市区稳定供热。加快城市建成区供热管网改造,确保全市新增集中供热面积502万平方米,主城区供热普及率超过90%,各县(市)已发展集中供热的县城建成区集中供热普及率超过50%。
严控煤炭消费总量。确保完成省下达的2020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目标任务。停运双源热电2×16.5万和7.5万千瓦燃煤机组,拆除阳光热电2×13.5万千瓦机组、万基控股2×13.5万千瓦燃煤机组。
积极发展可再生能源。到2020年年底,全市风力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70万千瓦,全市光伏发电累计装机容量达到85万千瓦;累计发展地热供暖130万平方米。
加强农业领域燃煤替代。对全市范围内农业大棚、烤烟叶、中药材烘干等领域开展全面燃煤状况排查,加快实施清洁能源替代散煤工作。
加强“禁煤区”管理。严查在“禁煤区”内使用、销售燃煤及其制品行为,现存自用的煤炭及其制品、燃煤炉具由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置换收回;依法严厉打击销售不合格洁净型煤行为。
加强煤质监管。每月对洁净型煤生产企业抽检一次(申请停产的除外);对连续发现生产、销售不合格煤炭的增加抽检频次,依法从重处罚,直至取消营业资格。
交通运输结构调整优化
推进“公转铁”重点工程。年底前,伊电集团、中储物流铁路专用线项目建成,万基铁路专用线实现主体工程完工;具有铁路专用线的大型工矿企业和新建物流园区,煤炭等大宗货物铁路运输比例达到国家和省级要求。
推动货运行业集约高效发展。推进城市配送体系和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建设,加快城市区周边接驳站建设。年底前,推进20个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加快推进2个城市区周边接驳站建设。
加快推广新能源车。落实补贴政策,完成公交、市政、环卫、邮政、出租、通勤、轻型物流配送、社区警务、景区观光及机场、铁路货场等领域新能源车年度推广任务。
柴油货车治理
加快淘汰老旧车辆。年底前,淘汰国三及以下营运柴油货车和稀薄燃烧技术燃气车7245辆。
加强车船燃油品质改善。年底前,在全市加油站(点)抽检车用汽柴油850个批次;从高速公路、国道、省道沿线加油站抽检车用尿素100个批次。
加强在用车环境管理。年底前,检查排放检验机构50家次;在168家重点用车企业安装门禁系统,并与市系统联网。
开展柴油货车执法检查。强化全市18个路检路查点位的检测工作,加大对辖区内重型柴油货车集中停放区域的入户执法检查力度。
加强非道路移动机械环境管理。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执法检查,年底前开展非道路移动机械检测6000辆,将超标排放突出的施工单位纳入失信企业名单。
用地结构调整优化
加强露天矿山综合整治。年底前,完成露天矿山排查。对全市85处露天矿山依法开展综合整治;对12处矸石山实施矸石山综合治理;推动行政区域内15处露天矿山绿色标准化建设,完成254处责任主体灭失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强化扬尘综合整治。将扬尘管理工作不到位的不良信息纳入建筑市场信用管理体系,情节严重的列入建筑市场主体“黑名单”;年底前市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县域主要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推进秸秆综合利用,全市秸秆综合利用率超过92%。
严格烟花爆竹禁放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全域全时段禁放规定。
基础能力建设
完善监测、监控网络。10月底前完成12个主要物流通道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在城市区加密布局空气质量微型站,增设环境空气质量微型自动监测站点155个,建成环境空气质量微型VOCs监测站点45个。
强化监测监控数据质量控制。加强对社会环境监测和运维机构监管,开展环境监测数据质量监督检查专项行动等。
开展污染成因分析研究。形成我市大气污染防治总体解决方案;10月底前完成城市大气污染颗粒物源解析工作,12月底前完成2019年大气污染源排放清单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