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冬季水泥错峰生产,有效控制了全省水泥熟料产量,化解了产能过剩矛盾;节能减排效果明显,降低了企业经营成本;错峰期间企业经营秩序良好,市场供需平稳,行业健康发展;错峰生产促进了水泥行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现了水泥行业‘去库存’目的,错峰生产是水泥行业供给侧改革的创新举措。”这是近日记者在山东省建材工业协会采访时了解到的错峰生产给山东水泥行业带来的效果和变化。
2016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6〕34号)下发,明确指出推行水泥企业错峰生产。2016年10月25日工信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工信部联原〔2016〕351号)。以上文件的出台为水泥行业实行错峰生产提供了具体的政策支持,表明错峰生产已经由企业、行业自律行为,上升为建材行业的重大产业政策,标志着错峰生产工作开始在国家政策的指导下展开。2016年11月16日,山东省经信委和环保厅联合下发了《关于做好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的通知》(鲁经信原〔2016〕501号),对山东省水泥行业冬季错峰生产进行了部署:全省水泥企业整体错峰时间为2016年12月16日至2017年3月15日,京津冀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济南、淄博、聊城、德州、滨州)水泥企业错峰(停产)时间为2016年11月15日至2017年3月15日。文件要求各市经信部门、环境保护部门应加大检查力度,并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大企业作用,维护错峰成果,履行社会职责。在这次错峰生产行动中,山东省水泥行业共有71家水泥企业、97条熟料生产线参与了错峰生产。
本次错峰生产的各项数据指标显示,错峰生产卓有成效,基本达到预期目标:有效控制了熟料总量,化解了产能过剩矛盾,截至2017年3月15日24时止,山东省水泥企业累计减产熟料投放2805.85万吨;节能减排与减轻雾霾污染效果明显,按减少水泥熟料产量换算,共减少燃煤消耗447万吨,减少二氧化碳排放3672万吨,减少二氧化硫排放0.098万吨,减少氮氧化物排放4.54万吨,减少粉尘排放0.35万吨;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成本,减少熟料库存413万吨,减少企业流动资金占用约6.2亿元;错峰期间企业经营秩序良好,本次错峰生产涉及71家水泥企业,从业人员约6万人,错峰生产期间企业员工队伍稳定,职工基本工资、福利待遇有保证,企业主动开展员工技能培训、安全教育等企业文化建设活动,为保障职工权益和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贡献;市场供需运行平稳,错峰期间水泥市场止跌企稳,行业发展健康运行。
本轮错峰生产中,各级地方政府加强监管,严格执法,对个别执行错峰生产不到位的企业进行约谈并在环保部门网站曝光。同时,协会工作勇于创新,广大企业积极参与、自查自纠,自律意识大幅增强,是本次错峰生产的最大亮点。
但据协会和企业反映,个别企业缺乏社会责任感,行业自律观念淡薄,目前执行错峰生产尚缺乏更为有效的处罚措施来保驾护航。
来自山东水泥行业的呼声和建议是:严格执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16〕34号文件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通知》(鲁政办发〔2017〕30号)文件,全面实行水泥熟料(含利用电石渣)冬季错峰生产,并根据大气环境和市场需求,可开展夏季、秋季、雨季、节日等不同时机的行业错峰生产,推动全省水泥行业错峰生产常态化、制度化;对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有毒有害废弃物等任务的水泥熟料生产线,按照实际需要,重新认定准入范围,并核定其运行时间和生产负荷,促进错峰生产公平;建议将水泥粉磨站列入错峰生产范围;对拒不执行错峰生产或执行不到位的企业,在税收、用电、排污等政策方面进行处罚;增加鼓励错峰生产的优惠政策,维护企业公平,保障错峰生产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