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部近日印发《关于严格水资源管理促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通知》,要求通过严格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控制,推动化解过剩产能,助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通知要求,加强产能过剩行业项目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管理,强化水资源刚性约束。对于钢铁、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行业新增项目,以及采用《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淘汰目录(第一批)》中高耗水工艺、技术和装备的新、改、扩建项目,原则上一律不得办理新增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等相关手续。
从2016年起3年内原则上停止受理新建煤矿项目、新增产能的技术改造项目和产能核增项目的取水许可申请;严格控制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的取退水;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得办理新增取水许可和入河排污口设置等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