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危废产生规模庞大
1.1 危废年实际产生量或超8400万吨
根据《中国统计年鉴》、《中国环境统计年鉴》,危险废物(简称“危废”)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爆炸性、易燃性、易氧化性、毒性、腐蚀性、易传染性疾病等危险特性之一的废物。《国家危险废物名录》自1998年首次颁布实施,2008年进行首次修订,2016年3月进行再次修订。2016年8月1日,第三版《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开始正式开始施行,共有46大类479种危废。
2015年,我国危险废物官方统计的产生量达3976万吨,但是实际产生量远高于统计数据。根据第一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公报,2007年的危废产生量为4573.7万吨,是《中国统计年鉴》公布数据的4.25倍,2011年危废统计申报口径由年产10千克变更为年产1千克,使得2011年统计的危废产生量较2010年增长了1.16倍。按照比例调整后估计,2015年实际危废产量或超过8400万吨。2016年,环保部固废与化学品管理中心何艺博士也曾在《我国废硫酸环境监管及回收利用政策研讨会》上作出估算,每年有超过7000万吨的危险废物尚未纳入统计,危废产生量存在大量漏报甚至瞒报情况。
图1:2011~2015年我国危险废物产生情况
资料来源:《中国环境统计年鉴》,中国水泥网,中国水泥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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