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认真贯彻国家及云南省淘汰落后产能工作部署,推动曲靖市相关行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曲靖市产业结构调整和节能减排工作,该市制定了《曲靖市2017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方案》明确,涉及到水泥行业的落后产能,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明确界定的要求,实施落后产能退出。
该《方案》是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7号)、《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0】1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2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16】42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16】154号)、《中共曲靖市委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意见》(曲发【2016】22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去产能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6】111号)等文件及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坚持政策推动、依法依规,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等原则制定的。
《方案》分行业提出了2017年狠抓落实的工作目标。按照摸底排查、组织实施、检查验收三个阶段来推进此项工作,并明确了各个段的时限要求。从加强领导,完善机制;严格市场准入;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支持;妥善安置职工;严格执行价格政策;严格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盘活土地资源;强化惩戒约束;加强协调配合;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实行月报制度等十二个方面提出了确保该项工作顺利完成的保障措施。
《方案》中,涉及到水泥行业的落后产能,将严格按照《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版)中明确界定的“水泥机立窑、干法中空窑(生产高铝水泥、硫酸可卡因水泥等特种水泥除外)、立波尔窑、湿法窑和直径3米以下水泥粉磨设备属淘汰类落后产能”的要求,实施水泥落后产能退出。目前,区域内仍有三家机立窑水泥企业以不同形态存在,即仍在正常开机运转的云南福隆建材有限责任公司的Φ3.8×8.6m+Φ3.6×8.6m建通窑,水泥熟料产能30万吨/年;虽然已经分别关门停产歇业,但仍未按相关要求实施彻底拆除的曲靖市沾益区珠源水泥有限责任公司Φ3.2×10m的机立窑,熟料产能8万吨/年和沾益县水泥厂Φ3.2×11m的机立窑,熟料产能10万吨/年。
目前,该《方案》已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以《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2017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的通知》(曲政办发【2017】50号)的形式下发至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并明确在狠抓落实年中逐步推动此项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