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等十六部委:以水泥等行业为重点推动落后产能退出

2017-03-10 09:14:44

3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这次是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文,可见去产能工作之紧迫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中国水泥网获悉,3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产业﹝2017﹞30号)(以下简称“意见”),这次是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委联合发文,可见去产能工作之紧迫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意见》提出工作目标。以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行业为重点,通过完善综合标准体系,严格常态化执法和强制性标准实施,促使一批能耗、环保、安全、技术达不到标准和生产不合格产品或淘汰类产能(以上即为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产能过剩矛盾得到缓解,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产业结构持续优化升级;通过落实部门联动和地方责任,构建多标准、多部门、多渠道协同推进工作格局。

  《意见》指出要坚持三个原则。1.坚持坚持市场倒逼、企业主体原则。2.坚持坚持政府推动、依法依规原则。3.坚持统筹协调、突出重点的原则。

  《意见》在能耗、环保、质量、安全、技术等方面提出具体任务。并要求通过依法关停、停业、关闭、取缔整个企业,或采取断电、断水,拆除动力装置,封存主体设备等措施淘汰相关主体设备(生产线),使相应产能不再投入生产。

  在政策方面,将加大资金和技术扶持、执行价格政策、落实差别化信贷政策、做好职工安置等保障去产能的执行。

  每年12月底前,各地发展改革、环境保护、质量技术监督、安全生产监管主管部门将当年钢铁、煤炭、水泥、电解铝、平板玻璃等重点行业依法关闭退出的企业、设备及产能情况,函告同级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计入当年落后产能退出情况。

  次年1月底前,各地工业和信息化、能源、煤炭主管部门将上年度落后产能退出情况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能源局,抄报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税务总局、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安全监管总局、银监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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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9日,工信部发布《关于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的指导意见》,这次是工信部、发改委、财政部等16个部门联合发文,可见去产能工作之紧迫性。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落实去产能任务、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的重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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