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水水泥上月底(1月27日)收到由多间投资公司组成的要求函件,要求董事会召开股东特别大会,考虑及酌情通过多项普通决议案。要求者持有合共3.54亿股普通股,占公司总已发行股本约10.49%。
其中,要求者动议委任独立财务顾问,根据最新财务资料就拟进行的交易向股东提供意见;在举行任何为考虑建议交易的股东大会前,根据集团最新及完整的财务资料考虑建议交易的利弊,提供最后决定所持的理据等。
山水水泥指,无法猜测该批股东选择于临近股东特别大会日期作出要求的动机,公司没做任何猜想。董事会将于要求函件送达日起计21日内发出股东特别大会通告,而该大会将于下一个21日内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