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目前发布公告,近日,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优惠政策【区字〔2016〕17号】,子公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收到用电成本补贴412.26万元,计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2017年1月1日至2月3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税收返还1215.27万元,计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以下为公告全文: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用电补贴和退税收入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近日,根据赣州市章贡区优惠政策【区字〔2016〕17号】,子公司赣州章贡南方万年青水泥有限公司收到用电成本补贴412.26万元,计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2、2017年1月1日至2月3日,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累计收到资源综合利用税收返还1215.27万元,计入公司当期利润总额。
"三废"退税依据:2015年6月12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下达的《关于印发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5]78号)的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特此公告。
江西万年青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七年二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