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泥网从质检总局网站获悉,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1月17日,质检总局发布公告,决定注销677家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并公布相关企业名单。注销水泥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名单涉及河北、山西、内蒙古等28个省市地区,其中河北省72家水泥企业总数位列榜首。以下为公告原文:
质检总局关于注销首钢总公司等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的公告
2017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质量监督检验检疫行政许可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49号)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质检总局令第156号),因生产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等情形,质检总局决定注销首钢总公司等1053家钢铁和水泥产品生产企业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现将名单予以公布。
请各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一步加强监管,确保重要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特此公告。
质检总局
2017年1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