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率先发布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

2017-01-17 09:22:31

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获悉,黑龙江省安监局发布《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两个《规范》从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两个方面对水泥制造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健康条件作出规定。

  职业病防治事关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事关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之前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国家职业病防治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黑龙江省积极响应,率先出台了地方标准。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获悉,黑龙江省安监局近日发布了《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两个《规范》从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两个方面对水泥制造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健康条件作出规定,为依法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科学、规范开展水泥制造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健康管理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众所周知,水泥制造、燃煤发电行业粉尘污染严重,之前就被《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名录》确定为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近几年,黑龙江省对这两个行业持续开展专项治理,两个行业职业健康管理水平有了较大提高。

  《规范》要求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两个标准的贯彻实施工作,将贯彻落实两个标准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职业健康管理的重要工作来抓,确保两个标准充分发挥作用,取得成效。黑龙江省局也将举办两个标准培训班,对市(地)和县(市、区)部分安全监管人员及规模以上企业有关管理人员进行培训。各市(地)及农垦、森工总局安全监管局,也要结合实际积极组织培训,确保两个标准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据了解,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还将继续研究制定焦化生产、石墨加工等职业病危害严重行业领域地方标准,逐步完善黑龙江省职业健康标准体系。

  附件: 《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DB23/T1804-2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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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黑龙江省安全监管局网站获悉,黑龙江省安监局发布《水泥制造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卫生管理规范的通知》(以下简称“规范”),两个《规范》从管理措施和工程措施两个方面对水泥制造企业和燃煤发电企业职业健康条件作出规定。

2017-01-17 09:22: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