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福建)实施方案》,加快培育发展生态环保市场,壮大绿色环保产业,福建省近日印发培育发展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意见指出,将发展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产业。
意见强调,在大气治理领域,推进节能调度和电能替代,加快热电联产、集中供热、煤炭清洁生产高效利用、太阳能发电等清洁能源替代市场建设,发展火电、钢铁、水泥等重点行业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产业,推进石化、包装印刷、表面涂装、有机化工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整治市场,建设机动车尾气治理市场。
意见明确,到2020年,全省节能环保产业总产值达到2350亿元,年均增长16%左右;培育一批具有重要影响力带动力的环保龙头企业,打造一批聚集度高、优势特征明显的节能环保产业示范基地和科技转化平台;节能环保技术装备、产品和服务基本满足环境治理需要,生态环保建设运营、设计咨询产业和市场健康发展,基本建成全面开放、政策完善、监管有效、规范公平的环境治理和生态保护市场体系。
同时,福建省将通过发挥政府资金引导带动作用、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加大收费和价格政策支持、加大绿色金融创新支持及鼓励多元投资等健全政策支持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