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工信厅发布石灰、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及机制砂石等四个行业规范条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其中预拌混凝土与机制砂行业:
预拌混凝土行业:
预拌混凝土企业在投产前必须取得《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预拌混凝土专业承包资质)》。
大型预拌混凝土企业年生产能力不低于100万立方米,中型不低于50万立方米,小型不低于25万立方米。
预拌混凝土企业应进行能耗评估,生产能耗不低于《预拌混凝土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36888标准3级能耗限额要求,即:生产能耗不大于1.10公斤标煤/立方米,运输能耗不大于2.90公斤标煤/立方米。
预拌混凝土企业宜开展废弃物回收再利用工艺技术研发,建立具备消纳城市固废能力的智能化预拌混凝土生产线。在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利用工业固体废弃物作为混凝土矿物掺合料,利用尾矿、废石、建筑垃圾做再生混凝土骨料生产预拌混凝土。
机制砂行业:
机制砂石企业应充分利用矿产、交通、物流等资源条件,建立优质砂石供应体系,推动贵州机制砂石资源与长三角、珠三角地区的有效衔接。
机制砂石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100万吨/年;再生骨料生产规模不低于25万吨/年。
机制砂石企业的万吨产品能耗(不含矿山开采和污水处理),以石灰石等软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0吨标煤,以花岗岩等中硬岩为原料的不高于13吨标煤。
以下为原文:
关于石灰、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及机制砂石等四个行业规范条件征求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石灰、预拌混凝土、墙体材料及机制砂石等行业发展秩序,推动建材产业高质量发展,我厅牵头拟定了《贵州省石灰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贵州省预拌混凝土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贵州省墙体材料行业规范条件(2019年本)(征求意见稿)》、《贵州省机制砂石行业规范条件(征求意见稿)》等四个行业规范条件,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征求意见时间:2020年4月24日至2020年5月11日
公告期间,各部门、各单位和个人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信函等方式提出意见。
联系人:任敏
电话:0851-86822463(传真)
邮箱:gzsgxtjczb@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