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完成“股权重组”之后,冀东水泥(的实际控制人已变更为北京市国资委,而同步推进的冀东水泥资产收购事项,因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向证监会提交二次反馈意见书面回复而申请中止审核。
冀东水泥13日晚间公告,因需要对《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二次反馈意见通知书》(简称“二次反馈意见”)的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落实,同时对本次重组标的公司审计数据及申请文件进行更新,无法在规定的时间内向证监会提交二次反馈意见书面回复,申请中止重组审核。不过,公司及间接控股股东金隅股份将继续推进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相关工作。
据此前公告,冀东水泥拟以发行股份加现金支付的方式,向金隅股份等购买金隅水泥经贸等标的公司股权。11月8日,冀东水泥收到证监会“二次反馈意见”,被要求补充披露部分标的公司资质续期进展等问题,并在3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回复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