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 工作有序开展 进度仍需加快
环境保护部第十督查组近日赴甘肃省进行督查发现,几项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并不乐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
在距离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改工作完成时间仅剩两个月之际,甘肃省仍有50.7%的清理任务尚未完成。
在白银市金锑矿贸有限责任公司记者看到,厂区内黑色的金精矿粉原料随意堆放在车间内,没有任何防护措施。类似的情况也发生在兰州。甘肃泛植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作为“久拖未验”项目本应停产,但直到督查组进厂前1小时还在正常生产。
督查组还发现,漏查漏报和错报的问题也存在。不仅如此,甘肃仍有部分“批建不符”项目和大量自然停产的“久拖不验”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缓慢,对完成取缔关停类项目整顿工作的界定标准过低,没有要求拆除生产设备。
督查组在兰州、白银两市对13个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行了抽查,其中9个清理工作存在问题。
据统计,嘉峪关、酒泉、定西、陇南、甘南州5个市州完成率不到30%,武威、平凉两市完成率不到40%,形势十分严峻。
重点行业企业问题不少,执法监管尚存不足。在永登祁连山水泥厂,记录显示1#生产线在线监测设备校对正常,但在关停喷氨系统验证时,督查组却发现在线监测设备上显示的NOx排放浓度前后并没有明显变化。
而在甘肃京兰水泥有限公司,督查组进厂前半个小时生产线突然“临时故障”,在线监测系统无法反映正常生产排污状况。而督查组在调取历史数据时发现,企业脱硝系统喷氨量与氮氧化物浓度变化趋势也并没有太大关联性。
当督查组来到甘肃省危险废物处理中心填埋场时发现,经过破碎后的液晶显示屏碎渣被随意堆放在场内,这些废渣产生的垃圾渗滤液并没有按照环评要求经污水处理厂处理后回用。
在兰州康顺石化有限责任公司,督查组也发现了类似的问题。
集中力量解决面临问题,确保按期保质完成任务。督查组在甘肃各地调查发现,基层部分执法人员素质差、机构能力弱。
此外,办案质量不高,没有充分利用《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4个配套办法案件统计口径有误等问题都暴露出,甘肃省在适用4个配套办法方面仍需进一步规范。同时,随机抽查制度也未得到充分落实。
“我们会严格贯彻落实环境保护部相关要求,分解细化任务,加强跟踪问效,全力以赴完成年度执法监管各项工作任务。”甘肃省环保厅厅长王建中在向督查组表态时说。
河南 危废监管需加强 执法能力待提高
环境保护部第三督查组日前对河南省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认为,河南省委、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充分认识保护生态环境、治理环境污染的紧迫性和艰巨性,打响了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方面,河南省成立了督导指导领导小组,明确各地政府负总责,共排查出52665个违法违规建设项目。
在环境执法大练兵方面,河南重视程度高、部署落实早,成立了领导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建立了信息调度“日报告、旬简报、月通报”制度。
在取缔“十小”企业方面,河南要求全省各级环保部门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涉水“十小”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分类造册,对账销号。
今年1月~9月查办违法案件1879起,按日连续处罚38起、查封扣押579起、限产停产95起、移送行政拘留87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47起,与去年同期相比数量明显上升。
关于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河南出动执法人员3260人(次),对328家钢铁、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和城镇污水处理厂4个行业进行了现场检查。
河南省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专项行动措施得力,行动迅速,成效明显。
在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方面,河南省各地均已建立“双随机”及配套的抽查保密、抽查留痕、信息公开等制度。
督查组现场核查后反馈认为,虽然河南省各项工作做得较为扎实,但也存在以下3类问题。
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任务的难度较大。
危险废物管理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有的企业无危险废物专职管理人员,有的危险废物管理人员职责不清、责任不明,对废机油等危险废物未纳入危险废物管理;一线监管人员数据统计及执法能力需进一步加强。
少数基层环保部门存在不能很好地把握运用《环境保护法》,少数监管执法人员不会、不愿、不敢执法的问题仍然存在。
督查组建议,加快梳理项目清单,加大整改和备案类项目的推进力度;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贯彻执行宣传力度、教育培训力度,严厉打击恶意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倒逼企业转型升级,推进区域产业结构不断优化。
湖南 清理违建任务重 “十小”基数不明确
环境保护部第六督查组近日对湖南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了全面督查。
督查组认为,2016年湖南省在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中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各项任务取得阶段性进展,在环境执法大练兵、重点行业专项执法检查、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等方面均有亮点,难点问题有所突破。
针对湖南省目前存在的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任务较重、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整治工作任务较重、取缔“十小”企业基数尚不明确、各地大练兵活动成效仍不均衡等薄弱环节,督查组建议,在清理环保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方面,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地方政府要牵头切实承担责任,各部门通力合作,及时将进展情况报送政府常务会,积极推动工作落实;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工作中,以长江经济带开发为契机,继续深入督查,建立长效机制,加强排查整治,完善水源地保护区整治相关工作。同时责成各地环保部门对饮用水保护区内的环境违法行为予以严厉打击;在取缔“十小”方面,督促地方人民政府加大《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执行力度,公布名录,汇总情况,严格落实。
湖南省环保厅党组副书记、厅长王一鸥表示,为顺利完成违规建设项目清理,确保2016年底全面清理整顿到位,省环保厅已经召开3次全省调度会议,通报全省工作进度,梳理存在的问题,研究解决方案,同时督导地方全力推进。下一步,省环保厅将采取约谈、挂牌督办、区域限批等手段进一步督促地方加快工作进度。
安徽 部分工作进展慢 办案质量待提升
环境保护部第二督查组近日对安徽省蚌埠、安庆两市7个县区及省环保厅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组细致查阅台账,抽查了蚌埠市怀远县、淮上区、禹会区、龙子湖区,安庆市迎江区、大观区、大观经济开发区等两市7区县的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走访4个村(居)委会、街道办事处,现场检查17家企业,实地察看了沿长江饮用水水源地两处。
督查组认为,安徽省委、省政府和地方各级环保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力措施加以推进,成效显著,危险废物监管、网格化管理等方面经验值得借鉴推广。
但部分地区在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等方面仍需加大力度,确保完成既定目标任务。主要表现有部分工作进展缓慢、相关工作机制和制度不健全、基层落实不到位等,距离国务院、环境保护部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部分工作进展缓慢,安排部署不到位。比如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仍需加快进度。二是打击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工作部门合力尚需加强。三是在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执法检查工作中发现部分水源地存在环境安全隐患、水源保护区内项目清理工作推进缓慢等问题。四是区县环保部门办理行政处罚案件质量不高,全省行政处罚案件办理水平还需要进一步提升。五是环境监管基础工作仍需健全机制,充分发挥管理效应。
督查组对存在的问题提出了要求:一是要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全面梳理,查缺补漏,确保各项工作按既定目标完成。二是加大环保部门内部的协调配合力度。三是统筹环境执法监管各项重点工作,结合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程序。四是强化环境监管基础工作,确保随机抽查制度和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落地生根,充分发挥管理效应。五是加大对执行《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办法力度较小地区的督查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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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 区域执法不均 改革创新不足
环境保护部第十督查组近日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对自治区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开展了督查。
督查组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进行了座谈,自治区环保厅厅长哈丹·卡宾向督查组汇报了自治区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的落实情况。
哈丹·卡宾表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环保厅深入认真贯彻中央决策部署,全力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目标。同时坚持一套班子抓稳定,一套班子抓环保,坚持做到稳定工作和环保工作两手抓,两手硬。他坦言,由于自治区实际情况比较特殊,目前存在环境监察机构标准化达标验收率低、区域环境执法力度不均衡、环境执法能力不强、改革创新力度不足等问题。
督查组对乌鲁木齐、哈密等地开展督查工作,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等方式,对当地环保工作和企业真实情况展开调查了解。
在查阅资料的过程中,督查组对按日连续处罚、限产停产、查封扣押、移送公安机关行政拘留、移送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5类案件的案卷进行了抽查,检查其立案、调查、处罚、执行等方面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并就案卷办理情况与相关人员交流沟通,并指导地方进一步规范案件的办理。
督查组在督查期间克服低温、交通闭塞等困难,累计行程近2000公里,足迹遍及伊州区、巴里坤县、伊吾县等地区,最远处距国境线仅数十公里。共抽查相关企业23家,召开座谈会3场,就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自治区环保厅进行了及时反馈。
福建 主体责任待落实 信息公开应加强
环境保护部第五督查组近日对福建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进行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福建省环保厅及泉州市、厦门市环保局关于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调阅各级环保部门相关资料近500份。此外,深入泉州市和厦门市19家企业,对环保制度落实、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等进行现场检查。
在反馈意见会上,督查组指出,福建省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部署周密、推进有序、成效明显,较好落实了环境执法监管职责,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部分工作与环境保护部要求尚有差距,一些问题需要抓紧解决。
督查组建议,福建省环保厅及泉州、厦门市环保局要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环境执法监管信息公开;排查并消除沿海企业深海排放存在的环境安全隐患,确保各项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如期顺利完成。
福建省环保厅相关负责人表示,福建将根据此次督查发现的问题,在今年余下时间内,找准短板,强化整改,努力完成年度各项环境执法重点工作任务。
据了解,今年1月~9月,福建省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1389件,其中查封扣押625起、限产停产45起、按日计罚25起、行政拘留169起,并分3批将187个突出环境问题列为省级挂牌督办。 魏然
四川 以督查为契机 推进执法监管
记者日前随环境保护部第八督查组一行,对四川省环境执法监管8项重点工作进行了督查。
督查期间,督查组听取了四川省环保厅工作情况汇报,查阅了省市县三级环保部门有关工作的文件和资料,对成都市的郫县、都江堰、青白江,乐山的五通桥区、高新区、沙湾区等地进行重点督查,现场共检查20多家企业。
在意见反馈会上,督查组充分肯定了四川省在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成绩。四川省通过大力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积极推进环境执法大练兵、全面取缔“十小”企业、深入开展长江经济带饮用水水源地和重点企业环保执法专项行动等8项重点工作,有效落实了地方政府主体责任,大大提高了全省环境执法效能,改善了全省环境质量,规范了企业行为,强化了环境安全保障。
环境保护部第八督查组提出,四川要把按期按标完成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作为当前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强化“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成地方政府制定完成任务时间表和分工表;集中优势力量对突出问题进行攻坚,对工作滞后地区开展重点帮扶;要摸清症结,提高调度频次,第一时间发现各领域、各地区存在的突出问题。
针对督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四川省环保厅表示,将以此次督查作为提升全省环境执法监管工作的重要契机,继续强力推进各项重点工作,组织开展百日执法攻坚行动,强化考核问责。对工作措施不力、进展缓慢的地方采取专项督查、约谈曝光、区域限批等手段,倒逼各地按时保质保量完成目标任务。涉及违法犯罪的,一律顶格严厉查处。
内蒙古 建议细化方案丰富练兵形式
环境保护部第四督查组近日对内蒙古自治区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督查组重点就建设项目清理整顿工作进展情况、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取缔“十小”企业工作进展情况、《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执行情况、重点行业环保专项执法检查开展情况、涉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专项行动、落实日常监管随机抽查制度情况、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情况进行了督查。
督查期间,第四督查组听取了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及呼和浩特市、鄂尔多斯市环保局关于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调阅了各级环保部门相关工作资料,深入呼和浩特、鄂尔多斯两市涉及钢铁、水泥、煤炭、机械加工、污水处理、医废处置等重点行业23家企业,就落实环境保护制度、污染防治设施建设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危险废物产生和经营情况等进行了现场检查。
督查组指出,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部署周密、推进有力、成效显著,较好地落实了环境执法监管职责。督查组对今年内蒙古办理涉及《环境保护法》及4个配套办法的案件呈现的“地域特点明显、按日连续处罚案件数量较多、办案效率较高、办案卷宗质量较好”4个特点给予了充分肯定。
督查组建议,内蒙古各级环保部门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细化方案,丰富环境执法大练兵活动形式。自治区环保部门要加大对全区大练兵活动督导力度,对活动中取得的成绩、好的做法和存在的问题,及时总结及时调整,提升大练兵的整体效果。
玉溪 强力推进违规建设项目整改
记者日前在环境保护部第八督查组督查云南省玉溪市环境执法监管重点工作现场获悉,玉溪市采取多种措施,强力推进环保违法违规项目整改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截至10月20日,全市整改工作完成率已达97%。玉溪市的主要做法和经验得到督查组的充分肯定。
据玉溪市环保局局长张金翔介绍,玉溪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工作。今年5月13日,玉溪市政府制定下发《玉溪市环境保护违规建设项目整改方案》(以下简称《整改方案》),明确了清理整改范围、原则、时间安排、责任主体和工作要求。
《整改方案》明确,玉溪市各县(区)政府和市高新区管委会是落实整改工作的总负责单位,环保部门负责清理整改落实、专项督查和专项验收,环保违规建设项目业主是整改落实的第一责任单位。按照玉溪市政府要求,各县(区)政府、高新区管委会结合实际,分别制定了整改方案,为确保环保违规建设项目切实整改到位奠定了基础。
据了解,玉溪市在环境安全隐患大排查和前期清理整改工作的基础上,组织执法人员认真总结,深入一线全面开展查缺补漏工作,对辖区内各类环保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仔细排查。经过认真清查,全市共查出违规建设项目582个(包括未批先建类的311个、批建不符的15个、未验先投的256个)。
7月28日,玉溪市政府就环保工作约谈各县(区)长及相关部门负责人,要求各县(区)和部门对涉及整改的问题进行梳理,进一步明确责任和整改时限。
目前,玉溪市正在整合各方面力量,有条不紊地推进涉及钢铁冶炼及加工、矿山开采、垃圾焚烧、水电开发等18个违规项目的各项整改工作,力争在11月30日前全部完成整改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