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应急管理部发布了关于征求工贸行业领域7项安全生产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根据《应急管理标准化工作管理办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0年4月15日至6月15日。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中显示,据统计,2010至2013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67起、死亡269人,分别占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 41.1%和39.7%。2014年以来,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均达到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50.0%左右,是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高发领域。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将提供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相关要求,规范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准设置和使用,使工贸企业有法可依,满足工贸企业的迫切需要,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安全。
以下是《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起草单位,协作单位,主要起草人
任务来源:根据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安全生产标准“十三五”发展规划》(安监总政法〔2017〕104号)附件2:《2016-2020年安全生产标准规划项目表》中要求,制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以下简称《警示标志》)标准。
《警示标志》由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监管四司提出,技术归口单位为全国安全生产标准化委员会工贸安全分技术委员会。
起草单位: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时训先、陈兵、陈志刚、张金栋、王浩杰、陈璐、任瑜杰、刘结友、张雪中、王文靖、张博、石兴、田星强、张鹏飞、刘卫英、张毅、王养正。
二、制定标准的必要性和意义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部分封闭、进出口较为狭窄有限、未被设计为固定工作场所,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氧含量不足的空间。据统计,2010至2013年全国工贸行业共发生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67起、死亡269人,分别占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 41.1%和39.7%。2014年以来,有限空间作业较大以上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所占比例均达到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50.0%左右,是工贸行业较大以上事故的高发领域。
《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自2013年实施以来,在指导全国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方面发挥了巨大作用。59号令要求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若未在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工贸行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2017版)>的通知》(安监总管四〔2017〕129号)中,将“未对有限空间作业场所进行辨识,并设置明显安全警示标志。”列为企业重大事故隐患,督促工贸企业开展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设置工作。
但是,从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对各地的督查检查情况来看,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方面还存在不少缺陷,特别是企业设置的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五花八门,没有统一标准,起到的提醒和警示作用较小,在实际操作中还有亟需完善的地方。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云南省昆明市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56号)中,指出燕京啤酒(昆明)有限公司等啤酒饮料生产企业均未在密闭容器易发生有限空间作业安全事故部位设置警示标识,暂存罐、糖化罐等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警示的风险与有限空间存在的实际风险完全不对应;昆明麦克佬食品有限公司的解冻池和昆明市呈贡七甸酱菜厂的腌制池未设置警示标识。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察暗访内蒙古自治区工贸行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53号)中,指出包头蒙西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和包头市润丰食品有限公司厂区内所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内蒙古天浩纸业有限公司等9家企业警示标识设置不规范,存在警示标识设置数量不足、位置不合理、标识的危险有害因素与实际作业场所不符等问题,不能有效控制作业风险。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明查暗访北京市工业企业有限空间作业条件确认工作情况的通报》(安监总厅管四函〔2017〕193号)中,指出部分被查企业现场安全警示标识不完善。北京京东方显示技术公司6号楼的T-11401污泥槽顶部人孔处、窨井等有限空间作业场所未设置安全警示标识。北京燕京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一分公司部分有限空间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识缺失或不明显。
因此,本标准的制定将提供工贸企业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的相关要求,规范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准设置和使用,使工贸企业有法可依,满足工贸企业的迫切需要,保障企业和员工生命安全。
三、主要工作过程
(1)2018年1月,组建《警示标志》标准编写小组,由中国安全生产科学研究院、中粮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建材检验认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的相关人员参加编写工作。
(2)2018年1月-2月,调研和收集资料,根据标准的编写需求,组织专人收集相关的国内外法规、标准,并到相关企业进行调研。
(3)2018年2月-3月,分析收集的标准、规范,以及企业的实际情况,并征求相关专家和委员的意见,确定标准的主要内容。
(4)2018年3月,确定标准的基本框架和工作计划。编写小组召开第一次工作会议,确定了标准的主体框架,并研究了标准起草工作计划。
(5)2018年4月-9月,形成标准草稿,并在中建材、中粮集团等参编单位内部和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征求意见,对草稿进行完善。
(6)2018年11月,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执法局召开标准专家讨论会,来自北京劳保所、中储粮集团、中机安协等单位的专家对标准的草稿进行了研讨。
(7)2018年11月,标准起草小组根据各方意见,对标准草稿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形成了标准征求意见稿。
四、制定标准的原则和依据,与现行法律、法规、标准的关系
《警示标志》符合《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等法律、规章所规定的内容,参考了《安全色》、《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等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在此基础上完成相关条款规定的设置,以满足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准管理的需要。
五、主要条款的说明,主要技术指标、参数、实验验证的论述
(一)标准的适用范围
《警示标准》的编写范围主要包括工贸企业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使用与管理,重点放在警示标志的组成、样式、主要内容、设置和制作方法,以及警示标志的维护和更新。
(二)标准的基本框架
《警示标志》的主要内容包括:根据安全生产行业标准的格式,包括前言、范围、规范性引用文件、术语和定义等要素,并规定了警示标准的一般要求、设置方法、制作方法、维护和更新等内容,还包括一个资料性附录,供工贸企业参考使用。
(三)标准的规范性引用文件
考虑到标准的性质和主要内容,《警示标志》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有《安全色》GB 2893、《安全标志及使用导则》GB 2894、《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 13861、《化学品作业场所安全警示标志规范》AQ 3047。
(四)标准的术语和定义
在术语方面,对“有限空间 confined space”的定义来自于《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安监总局第59号令),即“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对“安全风险告知牌 hazard notification board”定义为:“针对某一场所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告知人员危害后果及其防护措施的提示牌。根据实际需要,其内容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成。”
除此之外,标准中还包括“安全警示标志 safety warning sign”、“安全色 safetycolour”、“警告标志 warningsign”、“警示语句 caution word”。
(五)警示标志的一般要求
4.1 安全警示标志要素
4.1.1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由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组成。
4.1.2有限空间警告标志以图形符号和文字辅助标志的形式,提醒人员注意有限空间的存在。
4.1.3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由各类图形标识和文字组成,标明有限空间的名称、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
说明:4.1节规定了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的组成和内容。有限空间警示标志由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两部分组成,其中警告标志的内容简洁,主要用途是明确有限空间的存在,提醒人们当心自己身处的场所;安全风险告知牌内容较为丰富,列明了有限空间和有限空间作业的所有注意细节。
4.2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4.2.1 警告标志的基本型式是正三角形边框,如图1所示。
4.2.2警告标志基本型式的参数宜参照GB 2894的规定,设置警告标志的尺寸。
4.2.3 警告标志的颜色应符合GB2893规定的颜色,并采用黄色勾边。
4.2.4文字辅助标志的内容为“当心有限空间”,基本型式是矩形边框。文字辅助标志写在警告标志的下方,宜与警告标志连在一起。
4.2.5文字辅助标志文字字体为黑体字,颜色为黑色字,衬底色为白色。
说明:4.2节规定了警告标志的形状、大小、颜色、文字内容和字体。有限空间警告标志未列入GB2894中,但为了体现警告标志的特点和样式的一脉相承,本标准基本沿用了GB2894的相关规定,便于企业制作和使用。
4.3 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
4.3.1安全风险告知牌包括有限空间名称、编号、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象形图、警示语句、防范和应急措施、报警电话。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见附录1。
a)有限空间名称。有限空间名称要求准确、醒目、清晰,位于安全风险告知牌的上方。
b)有限空间编号。宜按照有限空间所处位置顺序进行编号,并应与本单位有限空间台账一致。
c)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应明确列出有限空间存在的毒性气体、易燃气体、非易燃无毒气体(包括窒息性气体、氧化性气体等)等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有害因素的分类宜参考GB/T 13861的规定。
d)危险象形图。宜根据GB 2894、AQ 3047,采用广泛使用的安全标志和危险象形图,辅助提示有限空间存在或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
e)警示语句。根据有限空间的危险有害因素类别和风险大小,用“严禁擅自进入”、“严禁盲目救援”、“危险”、“警告”等警示语句进行危害程度的警示。警示语句要求醒目、清晰。
f)防范和应急措施。表述有限空间作业应注意的事项和发生意外时简单有效的应急措施,要求内容简明扼要、重点突出。该部分应包括“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和监护方面的要求。
g)报警电话。注明发生有限空间作业事故后的报警电话,宜包括企业内部报警电话、消防救援队伍和医疗机构的联系方式。
4.3.2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包含上述要素的一部分,但不可缺少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
4.3.3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基本形状为矩形,尺寸根据其内容确定。
4.3.4 安全风险告知牌中标题文字以及警示语句宜使用黑体,其他内容宜使用宋体。文字的大小要求醒目、清晰。
说明:4.3节规定了安全风险告知牌应包含的要素,以及各要素的内容和格式的具体要求。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不必包含4.3.1罗列的所有要素,但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属于必须包含的内容。此外,还规定了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基本形状、告知牌中文字语句的字体格式,为企业的制作使用提供参考依据。
5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
5.1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应配套使用。因为环境条件所限不宜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时,可以单独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说明: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和安全风险告知牌作用不同,有限空间警告标志主要起到提醒人员注意有限空间存在的作用,而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标明有限空间的名称、存在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和应对措施等内容。一般情况下两者应配合使用,在窨井、窖池等环境限制的特殊条件下可以不设置安全风险告知牌,单独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5.2 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有限空间的入口处,使人员在进入有限空间时能够警醒。
说明:有限空间警告标志应设置在有限空间入口处的醒目位置,避免人员的误入及给需进入作业的人员足够的警醒提示。当存在多个入口时,应在每一个入口处分别设置有限空间警告标志。
5.3 安全风险告知牌应设置在有限空间本体或附近墙壁的醒目处,不应设在门、窗、架等可移动的物体上,以避免标志牌随母体物体相应移动,且不得放置妨碍认读的障碍物。
说明:安全风险告知牌应设置在有限空间本体或附近墙壁的醒目处,保证安全风险告知牌位置固定及内容醒目清晰、容易认读。
5.4 在一个工作场所存在多个有限空间时,如果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相同,在该场所内至少应设置一个安全风险告知牌,且每个有限空间均应在出入口附近设置警告标志。
说明:在一个工作场所存在多个有限空间时,如果有限空间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及其应对措施相同,比如啤酒、葡萄酒或乳制品生产企业中,在作业场所大量存在各种罐体,这种情况下设置一个风险告知牌已足够起到风险告知的作用,但是警告标志必须保证在每个有限空间入口处均有设置。
5.5 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方式分附着式、悬挂式和柱式三种。悬挂式和附着式的固定应稳固不倾斜,柱式的安全警示标志和支架应牢固地联接在一起。
说明:安全警示标志的固定可采取悬挂式、附着式或柱式安装,无论采取哪一种固定方式,必须保证安全警示标志的安装的牢固可靠性。
5.6 安全警示标志的平面与视线夹角宜接近90°,观察者位于最大观察距离时,最小夹角不低于75°。
说明:为便于观察者察觉、认读,安全警示标志的设置高度宜与一般人视线水平高度一致。
6安全警示标志的制作
6.1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说明:综合安全警示标志的使用寿命及使用环境等方面的因素考虑,安全警示标志应采用坚固耐用的材料制作,不宜使用遇水变形、变质或易燃的材料。有触电危险的作业场所应使用绝缘材料。
6.2 有限空间安全警示标志应图形清楚、字体清晰,无毛刺、孔洞和影响使用的任何疵病。
6.3 对于窨井等特殊有限空间,如果不宜用固体材料制作警告标志,可以通过喷涂或其他合适的的方式制作警告标志。
说明:由于窨井等一些特殊有限空间的空间狭小、构造特殊,对警示标志的制作及设置存在诸多限制,在此情况下可以通过喷涂或其他合适的的方式制作警告标志。
7安全警示标志的维护与更新
7.1 安全警示标志应与有限空间的情况保持一致,若发现新的危险有害因素,应及时作出更新。
说明:由于有限空间的实际情况并不可能是固定不变的,而是处于变化的动态过程中,所以当发现有新的危险有害因数出现时,要及时作出更新,保持安全警示标志与有限空间情况的一致性。
7.2 安全警示标志有破损、变形、褪色等不符合要求时,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说明:当使用时间较长或由于其他原因导致安全警告标志有破损、变形、褪色等情况时,会导致安全警示标志失去或无法完全发挥警示作用。因此,出现上述情况应及时修整或更换。
7.3 在修整或更换安全警示标志时,应有临时的标志替换。
说明:安全警示标志一旦设立,应保持其警示作用的连续不中断性。应备有临时安全警示标志,以供安全警示标志在修整或更换时替换使用。
(六)资料性附录A
附录A: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样例)
说明:资料性附录A中给出了一个有限空间安全风险告知牌的具体示例,告知牌内容包括限空间名称、编号、责任人、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危险象形图、警示语句、安全防范和应急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紧急联系人等要素。企业可以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和需要对安全风险告知牌进行设计,特殊情况下,安全风险告知牌可以不包含全部的上述要素,但不可缺少有限空间名称、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警示语句、报警电话。
六、重大意见分歧的处理依据和结果
无
七、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的,说明采标程度,以及与国内外同类标准水平的对比情况
本标准在国内尚属首次,标准的条款设置和技术要求采用了国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了企业的实际情况;同时,条款中考虑了不同类型企业的特殊情况,满足了普适性的需求。因此,本标准为国内领先。经查对国际同类型标准,目前国外尚无此种结构或类型的标准,无可比性。
八、作为强制性标准的建议及其理由
根据实际工作使用需求,确定为推荐性标准。
九、强制性标准实施的风险点、风险程度、风险防控措施和预案
本标准为推荐性标准。
十、实施标准的措施(政策措施/宣贯培训/试点示范/配套资金等)
(1)宣贯培训:标准发布后三个月内,召开标准宣贯会,对相关单位进行培训和宣传普及。
(2)配套资金:执行标准需投入一定的资金,对部分企业进行抽查,以达到推广、落地的目的。
(3)政策措施:对本标准的实施建立监管机制,对违反本标准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批评或相关处罚,以严格标准的实施。
十一、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