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工信部官网消息,2016年8月25日-9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副部长辛国斌带队,率领第二督查组赴河北、河南、江西、福建4省开展钢铁煤炭化解过剩产能专项督查。对地方政策落实、任务分解、奖补资金筹措使用、职工安置、开展“三个专项行动”、信息公开等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深入了解,实地督查了各地列入化解任务的部分钢铁、煤炭企业。辛国斌对地方提出了三项工作要求,其中第二项为,扎实做好“三个专项行动”,坚决淘汰违法违规及环保、国土、能耗、质量、安全等达不到要求的产能,切实利用好法律手段推进化解过剩产能工作。按国务院开展重点督查八个方面内容之六是开展“三个专项行动”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情况,是否全面开展安全、环保、能耗、质量、国土、矿山等执法和达标检查,煤矿是否严格执行减量化生产措施。这次专项督查虽针对钢铁煤炭重点化解过剩产能行业,但所提出的要求同样适用于水泥化解过剩产能。
在9月5日刚公布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杭州峰会公报》的内容中也提及了产能过剩问题。公报指出,我们认识到,钢铁和其他行业的产能过剩是一个全球性问题,需要集体应对。我们也认识到,政府或政府支持的机构提供的补贴和其他类型的支持可能导致市场扭曲并造成全球产能过剩,因此需要予以关注。
今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所提出目标任务第一项就是到2020年,再压减一批水泥熟料产能,产能利用率回到合理区间。压减产能很重要的方面是淘汰落后产能。《意见》从环保、能耗、质量、安全达标和淘汰落后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方面明确了政策界线。
——污染物排放达不到要求或超总量排污的,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情节严重的,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责令停业、关闭。
——能耗超限额的,应在6个月内整改达标;确需延长整改期限的,经申请可延长不超过3个月的期限;逾期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依法查处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水泥产品和无生产许可证生产、销售水泥产品的违法行为。产品质量达不到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依法查处并责令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安全生产标准化和安全生产条件达不到要求的,应立即停产整改,6个月内未整改或整改仍不达标的,依法关停退出。
——使用《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修正)》淘汰类工艺技术与装备的产能,要立即关停退出。
就在前不久,从国家审计署对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看,就查出有该限期淘汰的设备非但不按时淘汰,而且继续生产的水泥企业。从中央环境保护督察组开展环境保护督察试点省中查到属于《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年本)》明确淘汰落后生产工艺装备还在继续生产的多个水泥企业。从中央第七环保督察组在查环保投诉案件中,除有水泥企业存在环保问题外,企业所持有的生产许可证和省临时排污许可证都已过期,属于无证生产。早该处理的问题,非得等中央查到才动手处理,至少说明地方(主动)开展联合执法专项行动环节似更显得薄弱,地方对所属辖区内水泥企业明令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都迟迟下不了刀子,对不属淘汰类的企业更下不了刀子。甚至证已过期还能照样生产。看来,不“督”还真不行。
水泥行业主管部门理应组织专项督查,对执法专项行动定下期限,否则“6个月”何时起算永远是个未知数,没有开始,何来结果。在工信部《关于同意吉林省开展压减水泥过剩产能加快行业脱困转型发展试点的批复》中把吉林省工业主管部门会同省级有关部门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高到为试点营造公平环境和良好氛围的高度。国办文件下发已过4个月了,水泥行业各地开展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联合执法专项行动做得咋样,压减产能工作开展得如何,同样需要水泥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开展专项督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