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西新闻网》刊登了题为“福建龙麟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示范项目建设热火朝天”消息,同时刊登的新闻照片显示窑尾塔架还未封顶,大窑基础正在施工中。报道称,该项目总投资7.7亿元,达产后可年产水泥200万吨,垃圾处理能力400-600吨/天,处理城市污泥能力100吨/天,纯低温余热发电48千瓦时/吨熟料。从报道中应该清楚说明了该示范项目为新建项目。本作为产能过剩的水泥行业对新建项目“天生”比较敏感,由此对项目生出点疑惑请给予理解和谅解。
今年5月5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促进建材工业稳增长调结构增效益的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压减过剩产能的第一项任务是严禁新增产能,明确了政策界线。
——2020年底前,严禁备案和新建扩大产能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建设项目;
——2017年底前,暂停实际控制人不同的企业间的水泥熟料、平板玻璃产能置换。《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印发后核准或备案的项目,凡是未按规定开展产能置换导致新增产能的,要严肃查处。
——利用水泥窑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电石渣等固废伴生水泥项目,必须依托现有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进行不扩产能的改造。严防借开展协同处置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的项目。
福建龙麟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示范项目何时开工没有说明,如从当前项目的形象进度看,似开工也就半年时间,即在《意见》下发的前后。但不论是前还是后,项目都必须要履行产能置换。
项目如是在今年5月5日之前已经开工,那产能置换应按工信部《关于做好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工作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4〕296号)严格落实等量或减量置换要求,按照《部分产能严重过剩行业产能置换实施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投资主管部门)要认真组织企业科学制定产能置换方案。要强化责任意识,严格审核把关,确保项目真实、产能合理,明确淘汰期限。同时,做好置换方案核实确认、公告公示和监督落实等工作。如项目该履行的程序与规定的要求都做到了,则对项目理应赞一个。
项目如是在今年5月5日之后开工,则必须是同一实际控制人企业间的水泥熟料产能的置换。更不允许借开展协同处置之名建设新增水泥熟料产能的项目。工信部负责人在解读《意见》时称,《意见》在政策上首次要求产能置换只能在同一个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集团内进行,还针对水泥窑协同处置方面存在的新增产能问题,堵死了漏洞。如项目真是在《意见》下发之后开工的,则其产能置换只能是在龙麟集团内进行(2017年底前),如没有足够淘汰产能置换的话,项目还真得搁一下,或集团实施联合重组具备相应条件后进行。如是(没有产能置换)只是以水泥窑协同处理城市生活垃圾示范之名的项目,还真不应建。
还愿是前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