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5日,上峰水泥发布关于筹划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表示该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共青城上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浙江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100%股权。
公告声明,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上峰水泥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公告同时表示,本次交易是为实现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战略,加强现有主业水泥产品与下游终端房地产行业协同效应,熨平公司业绩周期性波动风险。以下为公告全文: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筹划现金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正在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共青城上诚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计持有的浙江上峰房地产有限公司 100%股权,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系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不会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交易是为实现公司产业链优化与延伸战略,加强现有主业水泥产品与下游终端房地产行业协同效应,熨平公司业绩周期性波动风险;充分发挥公司成本管控和市场竞争优势,强化各子公司基地间资源渠道共享,并规范整合控股股东产业与人力资源,从而进一步增强公司抵抗风险能力和持续盈利能力。
本次交易事项需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关联董事及关联股东需执行回避表决,因此,本次交易能否通过审批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公司已确定中介机构正在开展对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等工作,并将根据《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制度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公司将密切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上述购买资产事宜尚处于筹划阶段,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甘肃上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一六年七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