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隅股份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事宜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1992 股票简称:金隅股份 编号:临2016-059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相关事宜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 年5月31日,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 475,000 万元认购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冀东集团”)人民币 123,975.204 万元的新增注册资本,以现金人民币 47,500 万元收购中泰信托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泰信托”)持有的冀东集团 10%的股权(以上合称“本次交易”)。同日,公司与唐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唐山市国资委”)、冀东集团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增资扩股协议》(以下简称“《增资扩股协议》”),与中泰信托签署了《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之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根据上述议案及协议,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成为冀东集团的控股股东,并成为 A 股上市公司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装备”)的间接控股股东。为避免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触发全面要约收购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股份的情形,《增资扩股协议》将冀东集团将其持有的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股份比例降至不金隅股份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事宜进展公告超过 30%作为生效条件。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6 年 6 月 1 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发布的《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增资并收购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临 2016—041)。
2016年5月30日,冀东集团与唐山国有资本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唐山国资公司”)签署了《关于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冀东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冀东水泥10,083.6212万股股份,占冀东水泥股份总数的7.48%(具体内容详见冀东水泥2016年5月31日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2016年6月15日,冀东集团与唐山国资公司签署了《关于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转让协议》,冀东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唐山国资公司转让其持有的冀东装备2,614.8422万股股份,占冀东装备股份总数的11.52%(具体内容详见冀东装备2016年6月16日在《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相关公告)。
公司近日获悉,冀东集团于 2016 年 7 月 18 日收到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冀东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协议转让所持部分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和唐山冀东装备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股份有关问题的批复》(国资产权[2016]702 号),同意冀东集团将所持冀东水泥 10,083.6212 万股股份和冀东装备 2,614.8422 万股股份协议转让给唐山国资公司持有;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总股本不变,其中冀东集团(SS)分别持有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 40,425.6874 万股和 6,809.9999 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均为30%;唐山国资公司(SS)分别持有冀东水泥和冀东装备 10,083.6212万股和2,614.8422万股股份,占总股本的比例分别为7.48%和11.52%。
本次交易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并取得相关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商务部反垄断局等机构的批准。本次交易仍存在不确定性。
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及时对该事项的相关进展进行公告,公司发布的信息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刊登的公告为准,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