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河南省商丘市环保局了解到,为有效防治商丘市大气污染,商丘市环保局积极行动,完善措施,加大巡查和监督力度,取得了明显效果。
全面加大巡查工作力度。商丘市环保局成立3个巡查组,对三区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巡查。截至7月10日,累计开展巡查70余次,共向三区政府(管委会)下达17个督办通知单,共督办问题1000余个,整改完成率95%;其中向梁园区下达督办通知单6个,共督办问题622个,整改到位555家,任务完成率89%;向睢阳区下达督办通知单8个,共督办问题107个,整改到位105个,任务完成率98%;向示范区下达督办通知单3个,共督办问题757个,整改到位667个,任务完成率88%。对未整改到位的69个问题,商丘市环保局已分别向三区下达3份整改不力催办通知单。
建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台账。商丘市环保局迅速组织力量,对商丘市范围内大气污染源进行全面排查,根据污染源性质和各主管部门应承担的环保职责进行了分类梳理,明确责任,建立台账。污染整改明确了整改目标、时间步骤、整改任务、责任分工、组织机构、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并梳理出9个方面834个具体问题,逐条列出了责任单位、责任人、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
切实加大环保执法力度。由三区政府(管委会)牵头,组织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城管、工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建立联合执法队伍,严格按照《环保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要求,开展联合执法,依法采取列入黑名单、按日计罚、停业关闭等措施,确保环境违法行为查处到位、停产整治落实到位,形成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截至目前,商丘市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1万人次,对主城区范围内的涉气企业和各类施工工地进行全面排查,已立案处罚72家,罚款1218万元。
强化工业治理,严格大气污染物排放。在加强扬尘治理的同时,着力加强工业废气治理工作。一是对商丘市工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重点检查废气处理设施的维护、运行记录和监管责任制落实情况。二是加大执行检查频次。商丘市环保局组织执法人员定期不定期进行明察暗访,重点调查企业环保设施运行情况。发现环保设施不能正常运行的立即停产治理。三是严格污染治理标准。严格执行锅炉、水泥等工业企业排放标准。对不能达到排放标准的,依法依规实行停产、关闭措施。截至目前,商丘市累计检查企业2300多次,完成工业企业提标改造12个。
督促县区办事处加大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根据商丘市政府要求,商丘市环保局对各县和主城区十八个办事处空气质量监测站点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项督导,并逐一现场检查。各县空气质量监测站建设正在全面推进。现有站点升级改造已完成的有柘城县、睢县;正在建设的有民权县、夏邑县;正在招投标的有虞城县、宁陵县。虞城县、柘城县、夏邑县、睢县、民权县、宁陵县新建两个空气自动监测站点位已全部确定,正在编制《环境空气质量监测网点位新建技术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