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企业罐库是水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多发地。今年以来在媒体上见到的水泥企业有限空间发生安全事故已有两起。2月29日,武汉市阳逻经济开发区亚东水泥厂在一储存原料的大型料柜内清理原料时,原料突然发生坍塌,将两名员工埋压在原料下方。所幸的是经当地消防人员救援,两名工人被救出,没有生命危险。5月15日,贵州省普定县白岩镇明达水泥厂发生水泥罐体内两名施工工人被埋压。这次没上次“幸运”,虽经当地消防人员奋力救援,不幸的是被困人员被救出时已无生命体征。
有限空间是指封闭或者部分封闭,与外界相对隔离,出入口较为狭窄,作业人员不能长时间在内工作,自然通风不良,易造成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积聚或者氧含量不足的空间。建材行业涉及的有限空间有:储罐(仓) 、料仓、煤粉库(地坑、仓) 、筒形储存库等。2013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专项制定《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总局令第59号)。
《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下列安全生产制度和规程:(一)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责任制度;(二)有限空间作业审批制度;(三)有限空间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制度;(四)有限空间作业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安全培训教育制度;(五)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六)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暂行规定》对现场负责人、监护人员、作业人员、应急救援人员进行专项安全培训的内容规定有:(一)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和安全防范措施;(二)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操作规程;(三)检测仪器、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四)紧急情况下的应急处置措施。
《暂行规定》规定,企业实施有限空间作业前,应当对作业环境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提出消除、控制危害的措施,制定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并经本企业负责人批准。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应当将有限空间作业方案和作业现场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防控措施告知作业人员。
2014年,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颁发《有限空间安全作业五条规定》(总局令第69号)。规定为,一、必须严格实行作业审批制度,严禁擅自进入有限空间作业。二、必须做到“先通风、再检测、后作业”,严禁通风、检测不合格作业。三、必须配备个人防中毒窒息等防护装备,设置安全警示标识,严禁无防护监护措施作业。四、必须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严禁教育培训不合格上岗作业。五、必须制定应急措施,现场配备应急装备,严禁盲目施救。
明达水泥厂对有限空间安全作业的规定执行如何,应该在事故调查处理中认真检查。按新修订《安全生产法》规定,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科学严谨、依法依规、实事求是、注重实效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事故调查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向社会公布。
去年3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下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其规定企业必须做到的五到位是,安全责任到位、安全投入到位、安全培训到位、安全管理到位、应急救援到位。此次事故也暴露出明达水泥厂安全生产责任体系运转不到位。在有限空间作业的危险有害因素辨识、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安全操作规程落实等诸多方面都存在一定的问题。根据当地媒体报道,从事故发生到第一名被困人员抬出足足过了10多个小时,暴露出明达水泥厂有限空间作业应急管理制度存在较大问题。
明达水泥厂要遵循安全事故的处理“四不放过”原则,即(1)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2)责任人员未受到处理不放过;(3)事故责任人和周围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4)事故制定的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从中吸取血的教训,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要打到疼处、痛处,让他们真正痛定思痛、痛改前非,有效防止悲剧重演。
水泥企业罐、库一再发生安全事故也应引起设计单位认真思考,如何从设计源头考虑采取有效针对性强的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今年2月,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与工业和信息化部召开座谈会,交流研讨“两化”融合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工信部苗圩部长说,“两化”融合不仅是工业企业由大到强的关键所在,也是提升工业本质安全水平的有力保障。下一步工信部将大力推进“两化”融合,着力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危险环节的应用。安监总局杨焕宁局长说,技术、工程措施对企业防事故、保安全至关重要。
水泥行业设计研究单位应该不只是“拷贝”为主,要有所创新,从技术、从设计源头采取措施避免水泥企业罐、库内安全事故的发生。苗圩部长关于“着力推进工业机器人、智能装备在危险工序和危险环节的应用”一席话,以及杨焕宁局长关于“技术、工程措施对企业防事故、保安全至关重要”一席话足以值得水泥业内工程技术设计人员认真去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