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召开会议,研究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稳定经济社会运行重点工作,明确要加快5G网络、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进度。
新型基础设施,是相对于以往铁路、公路、机场等传统基础设施而言的,涉及5G网络、数据中心等多个领域,是未来经济发展的重要支撑。一段时间以来,多个省份也密集推出了一系列“新基建”项目。这些项目的推出,推动了“新基建”概念的“走红”。
“新基建”有啥不一样
近一段时间以来,“新基建”备受资本市场热捧。事实上,中央对于“新基建”的谋划布局早已展开。
2018年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已经明确提出,要加快5G商用步伐,加强人工智能、工业互联网、物联网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2019年12月份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强调,要着眼国家长远发展,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
各省份近期陆续发布了今年的新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其中,5G智能装备、人工智能等项目成为引领新一轮投资的亮点。例如,多个省份在各自的政府工作报告中将“推进5G通信网络建设”列入2020年重点工作。
“过去的基础设施投资主要集中在铁路、公路、机场等领域,这些投资规模大、周期长,短期刺激作用明显,但是投资回报相对慢一些。而‘新基建’与高新技术发展紧密相连,是发展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的重要载体,也是创造与满足新需求的重要保障。”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副所长李佐军说。
李佐军告诉记者,受国内外复杂因素及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我国经济的下行压力在加大。发挥投资在经济增长中的关键作用,不可能再用过去依靠投资刺激经济增长的办法,必须要有新的思路和举措。从另一个角度看,中国经济要加快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不断壮大新兴产业,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离不开信息化、智能化、数字化的强力支撑。这也是中央和地方加快部署“新基建”的重要原因。
“总的来看,推进‘新基建’,不仅有助于稳增长、稳就业,还能释放经济增长潜力,促进新产业新领域发展,提升长期竞争力。”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唐建伟分析,“新基建”的重点是加强战略性、网络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消费升级和产业升级领域基建投资力度,这将有力支持结构转型和产业提升,促进新业态、新产业、新服务发展。
在中国政策科学研究会经济政策委员会副主任徐洪才看来,“新基建”的价值不仅在“建”,更在“用”。与传统基础设施投资相比,“新基建”不仅可以有效优化供给能力,也能够进一步引导和满足消费升级。
“新基建”不是“强刺激”
根据相关机构测算,2020年,我国5G投资规模将近3000亿元、特高压投资规模超600亿元、轨道交通投资规模在5000亿元左右、充电桩投资规模100亿元、数据中心投资规模约1000亿元、人工智能投资规模约350亿元。
更重要的是,“新基建”领域的投资刚刚“破题”,未来仍然蕴藏着巨大的拓展空间。有业内人士担心,“新基建”是不是“强刺激”?
事实上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经济格局已经发生了重大变化。目前,我国GDP总量已经逼近100万亿元,内需特别是消费对于稳定经济运行的“压舱石”作用更加明显。如此庞大的经济总量,单靠投资拉动和刺激经济增长已经不切实际,还需要更多依靠消费的持续发力。
“经过多年发展,传统基建的边际效用和收益递减。而新型基建以技术创新为底色,既可短期创造就业和增长,也可促进结构转型升级,带动经济的中长期健康发展。”徐洪才说。
“传统基建投资中,存在低水平重复建设的情况。而在新型基础设施领域,许多地区有较大的发展空间。加大在这些领域的投资,不仅可以带动传统产业转型发展,还关系到长远发展。”万国数据服务公司创始人、董事长兼CEO黄伟说。
黄伟认为,以数据中心建设为例,数据中心既是“新基建”的重要组成,也是“新基建”发展的核心IT基础设施,对数字经济的腾飞起到底层支撑作用,“随着数字经济的发展,许多地区的数据中心缺口将持续扩大。因此,加大在数据中心领域的基建投资,挖掘数字经济深度、延展数字经济长度,十分必要”。
唐建伟告诉记者,传统基建投资主要是地方政府主导,而“新基建”的投资更多是市场与政府合力推动。随着民间投资在其中的作用越来越突出,“新基建”对于经济发展的带动作用也将远大于传统基建。
需创新投融资机制
在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许多地方政府与企业的资金压力加大。各地为何对投资“新基建”热情高涨?
重要原因在于,“新基建”瞄准的是未来重要技术进步的领域,是推动未来产业结构升级的重要动力,孕育着推动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的新动能。而目前这些新动能发展所依托的基础设施仍然相对薄弱。
专家建议,在推进“新基建”过程中,要更加注重探索投融资机制创新,进一步激发民间投资参与的积极性。
“在‘新基建’过程中,要避免一哄而上,要考虑市场需求和本地发展实际,同时,还要根据财力和债务的承受情况循序渐进推进,避免形成新的地方债风险。”李佐军说。
唐建伟建议,在“新基建”过程中,一方面要确保建立新机制、扩大新主体,规范基建项目融资行为,严控地方债务风险;另一方面,要确保基建投资新区域、新领域,不能大搞基建全面投资,避免形成新的产能过剩或者基建浪费。
黄伟建议,在扩大“新基建”中,需要充分调动民营龙头企业的积极性,充分发挥这些企业的专业能力、创新能力和适应市场变化的能力。在政策层面,建议高度重视数据中心作为支撑新经济的核心基础设施作用,并在电力政策、土地政策、税收政策上给予支持;充分考虑东西部资源需求和供给量差异进行科学布局;制定适应“新基建”的能耗审批和监控等政策。
徐洪才建议,政府规划“新基建”项目,必须要尊重经济规律,遵循“市场主导、政府引导”的原则,鼓励不同主体运用市场机制,灵活性地开展多种形式合作,探索团队融合、产品融合、文化融合,在经营机制上进行创新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