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会现场
5月12日上午,发改委召开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发布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并回应热点问题,发改委相关负责同志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
以下为国家发改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发言实录:
各位记者朋友,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国家发改委每月定时定主题新闻发布会。
今天将重点发布投资工作,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经济体制改革,签署《巴黎协定》、易地扶贫搬迁、互联网+政务服务、化解过剩产能等八方面情况。
第一方面,投资工作情况
第一项是4月份我委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情况
4月,我委共审批核准固定资产投资项目13个,总投资1388亿元。包括水利项目3个,总投资8亿元;交通基础设施项目4个,总投资1288亿元;能源项目2个,总投资67亿元;高技术和信息化项目2个,总投资4亿元;其他项目2个,总投资21亿元。
这些项目主要集中在水利、交通和能源领域。
一是加强薄弱环节建设,确保汛期防洪安全。如黄河东平湖蓄滞洪区防洪工程,该项目的实施将为完善黄河下游防洪工程体系,保障流域防洪安全提供重要支撑。
二是支持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扩大合理有效投资。如成都新机场工程,对于保障成都地区持续发展和对外开放,推动成渝经济区建设,构建航空枢纽具有重要意义。重庆市城口至开县公路,是国家公路网规划中银川至百色高速公路承上启下的关键路段,对于完善区域交通网络、促进沿线资源合理开发,加快秦巴山区脱贫致富具有重要作用。
三是优化能源结构,防治空气污染。如河北张南—北京昌平Ⅲ回500千伏输变电工程,可有效保障张北风电送出及消纳,提高京津及冀北电网西电东送能力,满足负荷发展需要,保障电网安全运行。
第二项是11大类国家重大工程包进展情况
为积极应对经济下行压力,我委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部署,会同有关部门加快推进国家重大工程建设,努力推动形成有效合理投资。截至3月底,11大类重大工程包已累计完成投资55945亿元,比2月底增加1336亿元;已开工48个专项、377个项目,比2月底增加3个项目。具体情况给大家印发了材料。
第二方面,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同落后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社会主要矛盾没有变,突出表现为供给结构、供给质量不适应居民消费需求持续增长、消费结构加快升级的要求,制约了消费对经济增长基础作用的发挥。
4月15日,我委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目的就是要积极发挥新消费引领作用,加快培育形成新供给,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供需矛盾的解决,为经济社会发展增添新动力。
行动方案总体遵循四个原则,第一以需求为导向,就是要尊重消费发展规律,以供给“晋级”满足需求“升级”。第二以企业为主体,就是要发挥市场机制作用,以环境“给力”激发企业“活力”。第三以改革创新为引领,就是要破除制度障碍,推动转型升级,以制度“创新”驱动模式“立新”。第四以政府引导为保障,就是要发挥政府和行业协会的引导促进作用,以政策“实在”提高惠民“实效”。
行动方案重点围绕十个主攻方向,提出了城镇商品销售畅通行动、农村消费升级行动、居民住房改善行动、汽车消费促进行动、旅游休闲升级行动、康养家政服务扩容提质行动、教育文化信息消费创新行动、体育健身消费扩容行动、绿色消费壮大行动、消费环境改善和品质提升行动等“十大扩消费行动方案”。
我们将会同有关部门抓紧推动实施各项行动方案,努力增加高品质商品和服务供给,充分发挥供给满足需求、创造需求的作用,不断释放居民消费潜力,促进居民消费扩大和升级。
第三方面,价格运行和价格监管
关于部分商品和服务价格。主要介绍4月份食品、猪粮比价、钢材、有色金属、成品油批发价格等情况。相关内容印发了材料。
关于价格举报和处置情况。4月份,12358价格监管平台在全国范围内共受理价格举报、投诉、信访、咨询共计53720件,较上月下降10.70%,较2015年4月上升9.49%。价格举报办结率为90.58%。价格举报压力表处于安全线以下。
第四方面,经济体制改革有关情况
4月14和15日,我委组织召开2016年全国经济体制改革工作会议,就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关于2016年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各项部署,以及落实国发[2016]21号文件精神,提出了具体要求,安排了今年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
下面,介绍几项重大改革进展情况:
关于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改革。上月12日,我委和商务部《关于印发市场准入负面清单草案(试点版)的通知》正式印发,上月13号的新闻发布会已经介绍了相关情况。文件印发后,天津、上海、福建、广东四个试点省市积极落实,迅速行动,目前,四地制定的试点总体方案已上报国务院。
关于盐业体制改革。《盐业体制改革方案》已经印发,对推进盐业体制改革做出总体部署,明确了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任务,电视和相关媒体已经作了报道。
关于公务用车制度改革。4月8日,中央公务用车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召开中央企事业单位公车改革动员部署培训会议。4月15日,中央车改办发出《关于开展地方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任务落实情况专项督查的通知》,并组织四个督察组分赴北京等12个省份实地稽查地方公务用车改革落实情况。[Page]
第五方面,签署《巴黎协定》有关情况
《巴黎协定》是气候变化多边进程中里程碑式的成果。签署《巴黎协定》,一方面,有助于继续发扬巴黎会议期间聚同化异、合作共赢的谈判氛围,促进各方加速弥合分歧。另一方面,有助于持续提升各国应对气候变化意识,鼓励各国尽快开展行动,为落实国家自主贡献做好准备。同时,也会持续释放绿色低碳转型和可持续发展的明确信号,动员各方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行动。
4月22日在纽约联合国总部举办了《巴黎协定》高级别签署仪式,张高丽副总理作为习近平主席特使出席,代表中国签署巴黎协定,并在开幕式上发表讲话,重点阐述了中方为落实《巴黎协定》拟采取的行动,宣布中方将在今年9月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法律程序,受到联合国秘书长及各方高度评价,展现了中国在全球气候治理多边进程中的领导力和积极负责任形象。
今年是巴黎协定的落实年,各方要做好落实巴黎协定的相关工作。一是做好参加《巴黎协定》有关工作。中国已经启动国内批准巴黎协定的工作,将争取于二十国集团杭州峰会前完成国内法律程序。希望国际各方都能尽早完成参加协定的国内程序,推动协定早日生效实施。二是应安排好今年《巴黎协定》的后续谈判。争取尽快进入落实协定的实质性谈判,为协定实施奠定基础。三是继续强化2020年前行动力度。发达国家应兑现到2020年每年提供1000亿美元的资金承诺,并在2020年后继续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为《巴黎协定》的有效实施提供保障。
第六方面,易地扶贫搬迁情况
今年以来,我委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按照《“十三五”时期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方案》要求,强化跟踪调度督导,指导各地开展一系列工作,取得了3个方面的积极进展。
一是指导地方编制完成“十三五”实施方案并组建省级投融资主体。指导有易地扶贫搬迁任务的22个省区市编制完成省级“十三五”易地扶贫搬迁实施方案和2016年实施计划,明确了未来五年和2016年的搬迁规模、建设任务、投资来源、承贷规模等。指导省级投融资主体组建工作,目前,绝大多数省投融资公司已启动运营。
二是下达2016年年度搬迁任务和各渠道资金。3月31日,会同扶贫办、财政部、人民银行下达2016年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和贴息贷款规模,明确2016年搬迁贫困人口约249万人,下达贴息贷款资金828.5亿元。结合各省搬迁任务,我委还下达了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160亿元,比去年增加105亿元,并针对不同区域实行差异化补助政策。为推动各地加快工程项目建设,我委对今年新开工项目实行定期调度,及时跟踪,选择一批新开工典型项目开展全过程监测。
三是研究制定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出台了《易地扶贫搬迁专项建设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对专项建设基金下达、承接主体、运行管理、监督检查等提出了具体要求。目前,正在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办法》,会同扶贫办研究制定《易地扶贫搬迁工作成效考核办法》等。
下一步,我委将认真履行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牵头部门职责,会同扶贫办等有关部门进一步做好各项相关工作,并密切关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切实把易地扶贫搬迁这项民生实事办好办实。
第七方面,关于互联网+政务服务
李克强总理在今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要“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实现部门间数据共享,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在5月10日刚刚召开的国务院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电视电话会议上,又强调,要“提高政务服务效率,依托互联网+政务服务,让企业和群众办事更方便、更快捷”。为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部署,我委等10部门研究起草了《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经国务院同意,已于近日以国办发[2016]23号文件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针对公众办事经常遇到的“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冤枉路、跑断腿”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政务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部署了“一号一窗一网”的主要任务。
一是“一号”申请,简化优化群众办事流程。全面梳理涉及群众办事的服务事项,形成居民个人电子证照目录,建设电子证照库,以公民身份号码作为唯一标识,推动群众办事“一号”申请,实现“一号”为居民“记录一生,管理一生,服务一生”,解决各类“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的问题。
二是“一窗”受理,改革创新政务服务模式。建立政务服务事项协同办理机制,构建面向群众的综合服务窗口,以统一的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政务服务信息系统为支撑,推进线上线下一体化管理,实现政务服务的“一窗口”受理、“一平台”共享和“一站式”服务,逐步实现就近办理、同城通办、异地办理,有效解决群众办事“多头跑、重复跑、跨地跑”的问题。
三是“一网”通办,畅通政务服务方式渠道。整合各部门孤立分散的政务服务资源,拓展“互联网+政务服务”渠道,构建全国统一的身份认证体系,推进群众网上办事“一次认证、多点互联”,实现多渠道服务的“一网”通办,同时加强运用大数据,开展政务服务的精准分析和主动推送,为公众提供便捷、多元、精细、专业的政务服务,有效破解不同服务渠道之间分散割裂的难题。
《实施方案》将在80个信息惠民试点城市开展试点,通过两年时间,推进各试点城市间政务服务跨区域、跨层级、跨部门协同,基本公共服务事项80%以上可在网上办理,变群众跑腿为信息跑路,变群众来回跑为部门协同办,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
第八方面,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情况
近一个时期,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有关成员单位,协同配合,积极行动,加紧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出台专项配套政策文件,密切联系有关地区,加强综合协调和统筹平衡,取得了阶段性成果。
截至目前,有关部门制定的财税、金融、职工安置、国土、环保、质量、安全等配套政策文件已印发实施,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经过几轮修改完善后,也将于近日印发。各有关地区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施方案都已制定完毕,明确了各地区“十三五”期间的总体安排,拟定了分年度的产能压减或退出计划。根据要求,各有关省级人民政府还完成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目标责任书的签订。各地目标责任书签订以及实施方案按要求备案后,化解过剩产能工作将全面进入正式实施阶段。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发6号、7号文件和国务院专题会议精神,部际联席会议专门组织开展了淘汰落后、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清理和联合执法三个专项行动。5月5日,召开违法违规建设煤矿治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通报前一阶段对146个违法违规建设煤矿项目开展专项稽察的情况,曝光了38个未按国家要求及时停建停产的煤矿名单,有关部门对这38个煤矿提出了联合惩戒要求,请有关省区认真加强监督检查,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停建停产到位,对拒不执行停建停产要求的,要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Page]
另外,我想借这个机会通报一下“湖南潭耒高速天价救援”违规收费事件的处理情况。
4月初,我委从有关媒体了解到相关情况后,第一时间要求湖南省发改委立即调查了解情况,迅速依法依规处理。湖南省发改委迅速查明事实后,已及时对当事方作出处理决定。湖南省发改委还决定近期召开全省高速公路经营管理和施救单位提醒告诫会。救援站在接受处罚的同时,也已向货车司机道歉。
通报这一事件的查处情况,我们想向各位记者和社会各界介绍的是,我委在大力推进价格改革的同时,也同步加强调控监管,优化价格服务,对价格领域的违规违法行为,实时监控,开门受理,依法查处,绝不姑息。对市场价格的重大变化会一直高度关注,密切跟踪,持续监测,分析研判,通过多种形式及时发布,引导市场预期。
我委12358价格监管平台,得益于全社会的关注、关心和支持,运行得越来越好,受理数量也在不断上升。希望大家进一步关注这个平台,用好这个平台,遇有价格问题,随时进行投诉、举报、咨询,并监督我们的服务。
今天的内容比较多,还要介绍一个情况: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精神和国务院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进一步营造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良好氛围,我委推进城镇化工作办公室继出版《国家新型城镇化报告2015》和不定期编发《新型城镇化工作专刊》之后,依托委门户网站,设立了“新型城镇化建设”信息服务平台。
这是我委和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的权威信息发布平台,会及时发布国务院、我委及相关部委出台的重要规划和政策文件;通报省级城镇化工作进展;介绍中欧城镇化伙伴关系、APEC城镇化论坛等城镇化国际合作情况等。目前这个平台已上线运行。请媒体朋友关心关注,欢迎及时转载报道。
我先介绍这些情况。下面,欢迎大家提问。请每位提一个问题,并请通报自己所代表的媒体。
瞭望周刊记者:
一季度民间投资增速比较低,同比增长5.7%,跟去年同期相比下降7.9个百分点,近期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整改存在的问题,要求完善民间投资的政策。请问,目前民间投资主要遭遇了哪些隐性障碍?下一步激发民间投资的潜力和活力有怎样的工作措施?
这是近期大家比较关注的问题。民间投资是我国固定资产投资保持较快增长,经济保持平稳运行的重要支撑力量。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为推进结构性改革,特别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维护社会大局总体稳定,特别是促进社会就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2013年、2014年、2015年,全国民间固定资产投资占全国固定资产投资的比重分别是63%、64.2%和64.2%,从这些数据看,我国近年来民间投资比重总体是稳定的。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促进民间投资工作,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文件,包括2005年的“非公经济36条”、2010年的“民间投资36条”和2014年的“鼓励社会投资39条”,各地方、各有关部门积极行动,出台了一大批配套政策措施。我委会同有关方面大力推广PPP模式、着力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为调动民间投资积极性做出了积极努力。
前几天,5月4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民间投资是稳增长、调结构、促就业的重要支撑力量,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推动相关政策落地,进一步放宽准入,打造公平营商环境,促进民间投资回稳向好。
我委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国务院常务会议决策部署,围绕解决部分地区和部门政策落实不到位、出台措施不配套,影响民间投资积极性发挥等问题,完善政策、狠抓落实,努力稳定民间投资。
一是进一步放宽民间资本市场准入。凡是法律法规未明确禁入的行业和领域都应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凡是我国政府已向外资开放或承诺开放的领域都应该向国内民间资本开放。
二是加强和改善政府服务。围绕构建新型政商关系、主动服务民间投资,削减行政审批事项,推行并联审批,缩短投资核准报建周期,推动民间投资项目尽早落地。
三是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围绕鼓励平等竞争,解决部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贴标签”现象,保障民营企业发展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
四是发挥政府投资的引导带动作用。优化政府投资范围、方向和结构,通过投资补助、基金注资、担保补贴、贷款贴息等方式,发挥引导和放大效应。
五是加大对民间投资的融资支持。规范银行涉企收费,加强多层次资本市场对民营企业股权和债权融资支持,发挥政策性金融作用,拓宽企业融资渠道,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六是大力推广PPP模式。推动加快特许经营法等立法进程,加强制度法规创新供给。通过完善价格政策、挖掘项目商业价值等手段,构建合理有效的投资回报机制。
七是加强服务规范管理。进一步取消下放企业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落实企业投资自主权。鼓励和规范民营企业完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和创造力。
中央人民广播电台:
您刚才提到要有80个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开展“互联网+政务服务”试点,能否更具体的做一些介绍。
赵辰昕:
2014年初,我委等12个部门组织实施了信息惠民工程,在全国80个城市先行开展试点。试点工作以解决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信息共享、业务协同为抓手,总体目标是增强民生领域信息服务能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效率、提升公共服务均等普惠水平,助推基本公共服务逐步实现覆盖全国、联通城乡、惠及全民。
经过两年多的推动,信息惠民工程已取得初步成效,广受当地群众好评,成为引领政务服务创新改革、先行先试的典范,也为进一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奠定了良好基础。比如,福建省建成了电子证照库,推动了跨部门证件、证照、证明的互认共享,初步实现了基于公民身份号码的“一号式”服务;广州市的“一窗式”和佛山市的“一门式”服务改革,大大简化了群众办事环节,优化了服务流程,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深圳市、上海市通过数据共享平台和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建设,基本实现了政务服务事项的网上综合受理和全程协同办理。其他一些试点城市也在不同领域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这次《方案》起草过程中,我委派出工作人员专程赴深圳、广州、佛山等地开展了调研,并与福建、山东、北京等有关部门进行了专题座谈,《方案》在充分吸收借鉴信息惠民城市经验的基础上,对各地的做法进行了优化整合,打通了政务服务从申请、受理到通办的全流程,也就《方案》提出的“一号一窗一网”,目的是实现各地优势的叠加,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的便捷化、可及化、网络化、智能化。
下一步,在落实《方案》过程中,我们将充分依托80个信息惠民城市,加大试点工作力度,逐步在试点城市内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确保《方案》任务有效落实。政务服务是各地的普遍需求,我们也欢迎80个试点城市之外的城市共同开展试点,实现更多地方、更大范围的“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惠及更多的公民。[Page]
央视财经记者:
刚才提到互联网+政务服务是今年工作的重点,未来会在哪些领域出台改革措施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起到便民作用。
赵辰昕:
实施“一号一窗一网”,很多政务流程要创新再造,将打破现行一些规章制度,需要各地方各部门和社会各界协同发力。下一步,将重点从两个层面推动改革和配套制度建设。
一是中央部门层面:重点是加强业务指导和政策支持,保障跨部门的互通共享、制度对接、综合施策。
这其中,我委作为牵头实施部门,重点推动跨地区、跨部门信息共享。近两年,大家从不同的渠道都了解到,我委通过投资项目在线审批平台、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资源交易平台、12358价格监管平台,就是我们经常提到的两张清单、四个平台和我委政务服务大厅的建设应用,在优化审批流程、推进部门联动、方便群众办事方面已经取得了积极成效,为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积累了有益经验。目前,我委正在会同相关部门加快研究制定政务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制度,推进统一的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建设。
二是地方政府层面:《方案》明确,对现行管理制度和规范性文件中与“一号一窗一网”服务模式不相适应的条款,要进行修订,坚决取消各类无谓的证明和繁琐的手续,大力推进办事流程简化和服务方式创新。具体工作中,地方政府应在制定政务服务目录、探索地方性制度法规方面加大工作力度。一方面,试点城市要优化政务服务、加强信息共享工作领导机制,落实“一把手”负责制,按照国务院关于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以及建立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等有关工作部署,全面梳理政务服务目录清单,同步加大督查考核和问责力度。另一方面,要加快制定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网上身份认证相关的地方性法规,抓紧出台信息资源共享管理办法,制定完善信息资源目录体系规范、数据共享交换等相关配套标准体系建设,开展网上办事、咨询服务流程和标准研究等。
我委将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加强协作,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完善政策法规和标准体系,促进政务服务资源共享、制度对接。确保到2017年,经过两年的试点之后,实现试点区域间政务服务“一号一窗一网”的目标,并进一步向其他地区推广。谢谢。
北京周报记者:
4月下旬,张高丽副总理代表我国签署了《巴黎协定》,并强调积极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我的问题是在加强气候变化南南合作方面国家有哪些安排?为落实巴黎协定国家又有哪些措施?
赵辰昕:
巴黎会议后,我国抓紧落实南南合作相关项目,与埃及、伊朗等国签订了双边物资赠送谅解备忘录,向马尔代夫赠送了20万只LED灯泡,向加纳赠送了2000套太阳能户用系统,正准备向缅甸赠送太阳能户用系统和清洁炉灶设备。我国将在今年继续组织应对气候变化培训班,为发展中国家提供应对气候变化领域的培训名额。
同时,中国气候变化南南合作基金已经启动,将通过开展适应和减缓项目,组织人员培训,赠送节能可再生能源及气候变化监测预警设备,推广气候友好型技术等方式,为最不发达国家、小岛屿国家和非洲国家等发展中国家应对气候变化提供资金、技术和能力建设支持,特别是为上述国家使用绿色气候基金的资金提供能力建设支持。
关于我国落实巴黎协定。我们将围绕《强化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国家自主贡献》确定的到2020年、到2030年自主行动目标和各项政策措施,在已采取行动的基础上,持续不断地作出努力,加快推进国内应对气候变化行动。力争超额完成到2020年单位GDP二氧化碳排放在2005年基础上下降40%-45%的目标,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比重提高到15%。
我们将继续推进能源、工业、农业、交通、建筑以及消费等领域温室气体控排行动。深化低碳试点示范,强化低碳引领能源革命,推动城镇化低碳发展,加快区域低碳发展。强化低碳发展的制度创新,推进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2017年启动全国碳市场。努力增加森林等碳汇。不断提高适应气候变化能力。夯实温室气体排放统计核算等基础能力支撑,完善应对气候变化法律法规和标准。谢谢。
南方都市报记者:
与消费有关的问题。刚刚提到发改委等24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促进消费带动转型升级的行动方案》,提出了城镇消费创新行动,农村消费行动升级等十大扩消费升级方案,请问为什么这十个方面成为了扩消费重点?
赵辰昕:
谢谢你的提问。感谢大家的关注,前几天我委和23个部门,推出了《促消费带动转型升级实施方案》,我想把实施方案的特点和重点向大家介绍一下,这是我们近期推出的一个比较重要的文件,这个文件配合前一段我们推出的《促进绿色消费实施方案》,实际上就是促进消费带动整个产业的转型升级,带动新的发展。这次的行动方案突出特点可以概括为三个字“新、准、实”。
所谓“新”就是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立足于加速打破与居民生活消费相关领域的深层次体制机制障碍,激发企业不断提升产品质量和培育品牌的内生动力,满足居民个性化、多样化需求。比如推进全国性体育协会与体育行政机关脱钩,让体育赛事不再“缺席”小长假、黄金周,能够更好地满足老百姓的需要。
所谓“准”就是更加注重精准施策,这次我们选择的这十个方向,都是针对供给跟不上需求的短板领域有的放矢,拓展和畅通居民消费自由选择渠道。比如针对人们日益增长的旅游休闲需求,我们提出了打造全域旅游示范区、发展邮轮游艇消费等多样化旅游产品供给。
所谓“实”就是更加注重政策可操作。行动方案重点在“行动”上,做到有抓手、可落地、能见效。
我们相信随着全社会对文件的关注,随着各部门、各地区相互配合,共同采取落实行动,一定会使消费不断地扩大,带动转型升级。谢谢。
腾讯财经记者:
不久前国务院印发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明年1月1日起所有的盐产品的价格都要放开,批发企业可以跨区经营。请问这个过程中发改委有哪些措施保障价格不会异常波动和供应充足。
赵辰昕:
大家可能通过电视已经看到,我们刚刚发布了《盐业体制改革方案》,《方案》强调,要把食盐安全作为盐业体制改革必须贯彻的首要原则,强化食盐专业化监管,完善盐业法律法规体系,从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加快信用体系建设、加强科学补碘工作、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和推动盐业企业做优做强等方面,加强食盐管理制度建设,保障食盐供应安全。主要措施包括:
一是允许食盐定点生产批发企业产销一体,跨区经营。我国现有食盐定点生产企业99家,每年产能约4800万吨,我国每年食盐消费量约1050万吨,数字一对比大家就能看到,食盐的生产总体处于供过于求的状态。通过改革措施,将进一步拓宽食盐流通渠道,提高企业竞争力,大幅降低食盐断供和抢购的可能性。
二是严格规范食盐生产批发企业资质。制定和执行更高的食盐生产标准,实行更加严格的生产、批发规范条件管理,从源头上保障食盐安全。
三是加快食盐行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食盐生产、批发企业及其负责人和高管人员信用记录,纳入国家统一的社会信用体系。对拟进入食盐生产、批发领域的社会资本实行准入前公示,对有违法失信行为的企业和个人依法实施联合惩戒。
四是充分发挥食盐生产批发企业的保障供应作用,确保合格碘盐覆盖率在90%以上,并满足特定人群非碘盐消费需求。建立与社会救助标准、物价挂钩的联动机制,保障边远贫困地区和经济欠发达的边疆民族地区群众的合格碘盐供给。
五是加强应急机制建设。建立全社会食盐储备体系,紧急突发情况下,由盐业主管机构按照应急预案,采取投放政府储备、调运企业社会责任储备等方式,确保食盐市场稳定。
此外,取消政府定价后,食盐与工业盐的价差会随市场竞争而大幅收窄,制贩假盐动力减弱,非食用盐冲击食盐市场现象将随之减少。
这个问题就回答这些,时间关系最后一个问题。[Page]
新华社记者:
注意到今年一季度,特别是4月份以来钢材价格出现了比较明显的上涨,最近一段时间波动也比较剧烈,一些之前停工的钢铁企业有一些复工,请问钢铁价格的剧烈变动的原因是什么,对去产能的任务完成会带来哪些影响?谢谢。
赵辰昕:
谢谢你的提问。大家都知道去产能是一件非常重要的工作,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排第一位的重要任务,去产能、去库存、去杠杆、降成本、补短板。钢材价格的变动,确实社会上很多人会联想到去产能工作。借这个问题我把相关情况向大家介绍。
去年12月中下旬,国内市场钢材价格步入回升通道。今年3月份以后,钢材价格回升速度明显加快。到4月末,中国钢铁工业协会发布的钢材价格指数回升至84.66,比去年同期提高了11.47点,比去年12月的最低点提高了30.18点。但进入5月份以来,钢材价格又有所下降,钢材价格指数回落至82.57。
此轮钢材价格上涨的主要原因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在需求方面,一是大中城市商品房销售放量,带来钢材需求预期;二是不少建设工程在冬歇后复工,带来钢材需求量增长;三是贸易商补库存,短期内扩大了钢材需求;四是市场预期“补短板”、“稳增长”等政策会带动钢材需求;在供给方面,一是去年部分钢企因故停产,粗钢产量下降,减少了市场供给;二是市场预期去产能工作会降低钢材供给;三是部分产钢地区因重大活动采取限产措施,预期将短期减少钢材供给。此外,现货和期货市场的人为炒作,也是造成钢材价格过快上涨的重要原因之一。
从我们了解到的信息看,有关方面均认为此次钢材价格上涨,主要受政策预期、市场炒作和短期因素等推动,市场供求关系并没有发生根本性转变,钢铁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并未改变,钢材价格难以持续快速上涨。
钢材价格回升,对化解钢铁过剩产能有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较小。从了解到的情况看,复产产能均为合规产能,不属于淘汰范围,企业停产复产大多是应对市场变化、调整生产经营的正常行为。
国发〔2016〕6号文件明确,化解过剩产能主要有两条重要途径,一是依法依规退出,二是引导主动退出。对依法依规退出的产能,基本不受钢材价格变化的影响,依法依规,该退出的必须退出。对引导主动退出的产能,可通过采取合理的政策措施,鼓励其尽快退出。目前,各有关地区已按国发6号文件要求制定了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实施方案,刚才在发布的时候已经介绍了相关情况,并报国务院备案。下一步,我们将会同有关方面,按照国发6号文件部署,督促指导有关地区平稳有序地推动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工作。
回答问题就到这儿。因为时间关系今天的发布会结束,感谢大家的参与和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