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两会期间,国务院新闻办举行中外媒体见面会介绍推进大气污染治理和加强环境保护等方面情况。会上环保部陈吉宁部长在谈到怎样应对重污染天气,研究怎么来解决重污染天气时说,现在的研究的措施基本上是分成两大块。一块是今年供暖季结束前采取哪些措施,另外是冬病夏治,全年及今后更长一个时间怎么减少污染物排放、怎么解决散煤的问题、怎么解决超标排放的问题、怎么解决高架源的问题等等。在冬病夏治上做了六方面工作。其中第三方面是,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包括研究可不可以实行错峰生产,可不可以实行季节性、差异化的排污收费。有些企业不一定非要冬季才生产,可以安排在夏季多生产一些,冬季可不可以多收一些污染排放费,用经济手段来减少冬季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污染排放。
从陈部长意见中可看出,在重污染天气较频繁发生的冬季,对可以间歇生产的工业企业实行错峰生产,即在夏季多生产一些(当然前提是产品有市场)。如何实行错峰,拟通过经济手段,实行季节性、差异化的排污收费,即冬季多收一些污染排放费,以减少冬季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污染排放。
去年11月,工信部与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在北方采暖区全面试行冬季水泥错峰生产的通知》。《通知》指出,北方地区采暖期若继续生产水泥熟料,水泥窑炉和采暖锅炉排放叠加,势必增大大气污染和雾霾天气发生机率。为减轻大气污染,缓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促进水泥行业节能降耗,提质增效,决定北方地区在2015-2016年采暖期全面试行水泥错峰生产。
在今年3月23-25日举行的“2016第五届中国水泥网年会”上,工信部原材料司副巡视员吕桂新分析了水泥行业存在困难的主要原因,提出,在当前和今后的几年落实这几项任务主要体现在水泥行业就是要限产量、去产能、补短板、促转型、降成本、增效益。怎么限产量?吕桂新说,去年在北方地区展开的水泥错峰生产,是工信部和环保部联合发文执行的,前年试点,去年正式实行,大家反映比较好。虽然我们也知道,限产量只能治标不能治本,但是在产能严重过剩的情况下,这种办法短期内见效快,也不失为一个有效的举措。
“错”为相对行动时避开而不碰上,“峰”为山的尖顶,引申为最高处。错峰简单说是匀一下,抚平一下。在上一世纪六十年代,电力紧缺,工业企业休息日错开安排,以减缓用电峰值。在水泥供应紧缺时期,生产线有限,北方企业为有效利用设备,利用冬季市场淡季,采取冬储熟料,在需求旺季时生产水泥,应对需求峰值。在水泥产能过剩的当今,供给不是问题,而环境问题突出,在重污染天气较频繁发生的冬季,实行错峰生产有利于减少污染物叠加效应。不过此情况下,产能并没有去掉,也即产能利用率原是啥样还是啥样。也正如吕桂新所说,只能治标不能治本。
统一用行政方法下达错峰生产的时间,优点在于简单,彼此一样,俗称一刀切,利索。水泥企业处在被动地位。在见面会上,陈部长说到环境执法,守法情况主要还有四个突出的问题中,有一项为企业责任主体仍然不落实。这里所称的责任,应既有守法责任,也有治理责任。当今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状况需要改变。同时,企业主动治理成本高,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低的状况同样需要改变。
如果此时,将错峰生产进一步加以拓展,如,引导在南方等其他区域,大胆尝试雾霾错峰、限碳错峰、节日错峰、“总量控制、产能分配”。 有组织地开展限产,扩大“治标”,哪“治本”呢?
近日,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下发《关于推进价格机制改革的实施意见》,《实施意见》明确加快建立与首都城市战略定位相协调的价格体系,提出了十二项重点任务。其中第二项是,完善有利于污染治理的环境服务价格政策。有一项是加快研究季节性排污收费政策。目的是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研究季节性排污收费政策,与陈部长在两会期间提出的实行季节性、差异化的排污收费,用经济手段来减少冬季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污染排放不谋而合。
差异化收费目的在于鼓励企业积极节能减排治理污染。2014年9月,发改委、财政部、环保部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调整排污费征收标准,促进企业治污减排。实行差别收费政策,建立约束激励机制。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高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或者企业污染物排放量高于规定的排放总量指标的,按照各省(区、市)规定的征收标准加一倍征收排污费;同时存在上述两种情况的,加二倍征收排污费。企业污染物排放浓度值低于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限值50%以上的,减半征收排污费。有的省还将减收台阶细分,以更广地调动企业治污积极性。
今年1月,发改委和工信部联合下发《关于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有关问题的通知》,决定对水泥生产企业生产用电实行基于可比熟料(水泥)综合电耗水平标准的阶梯电价政策。对GB16780-2012《水泥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实施(2013年10月1日)之前与之后投产的水泥企业(分别)设定用电阶梯。《通知》还明确,国家将根据情况适时调整水泥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的电耗分档和加价标准。各地可以结合实际情况在上述规定基础上进一步加大阶梯电价实施力度,提高加价标准。
《反垄断法》明确,为实现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救灾救助等社会公共利益的或因经济不景气,为缓解销售量严重下降或者生产明显过剩的经营者所达成的协议不成立为垄断协议。但要求,经营者应当证明所达成的协议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并且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这里很明确的是两点,一是不会严重限制相关市场的竞争;二是能够使消费者分享由此产生的利益,而不是仅使经营者享受到利益。
用经济手段来减少冬季等特殊气象条件下的污染排放,使企业排放各类污染物承担的支出高于主动治理成本,提高企业主动治污减排的积极性,落实企业是环保责任主体。这或许比一刀切的做法更能促进环境改善。当然,企业必须做到的基本要求是,企业事业单位在执行国家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同时,应当遵守分解落实到本单位的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环境保护法》第四十四条)。
有感:写此拙文时,看到今天《北京晨报》两条新闻建议“错峰”。
一条是“入学信息采集平台首日卡半天”。消息称,昨日,2016年北京市义务教育入学服务平台正式开通,“幼升小”和“小升初”的学生都需登录此平台采集信息。但昨日上午有众多家长反映,该平台无法正常登录,咨询电话也打不通,直到中午12点左右,平台才恢复正常。据了解,该采集截止日期为5月31日,家长可错峰填报,避免“拥堵”。
另一条是“五一节后错峰出行正当时”。消息称,今年五一期间,国内部分知名景区依旧人气爆棚,不少境外旅游城市也是备受游客热捧,酒店价格也有所上涨。随着小长假结束,国内旅游市场将迎来小淡季,不仅景区客流量会相对减少,酒店价格也全面回落,节后错峰出游正当时。
“错峰”无处不在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