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峰水泥5月4日晚间公告称,公司原计划非公开发行拟以7.32元/股不超过149,751,068股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09,617.78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塔吉克斯坦库尔干丘别项目32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和乌兹别克斯坦安集延项目32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
并且,自披露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以来,公司为推进本次发行做了大量工作,但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拟投向的塔吉克斯坦库尔干丘别3200t/d熟料水泥生产线项目未能取得塔吉克斯坦相关审批部门完整合法有效的审批文件,项目实施存在重大风险,且公司与该项目合作方未能就解决项目存在问题达成进一步合作推进的协议,导致该项目目前无法继续推进。
该项目是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向的主要项目之一,鉴于上述情况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形成的实质性障碍,经与发行对象、财务顾问等多方反复沟通,并经审慎研究后,公司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该事项已经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由于公司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公司于2015年12月7日分别与浙江上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铜陵有色金属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富润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峰合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上源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州上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章成江在内的七名特定投资者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份认购协议》同时失效。
公司表示,虽然公司因塔吉克斯坦项目存在的潜在重大风险和障碍决定终止本次非公开发行,但是公司依然会坚持既定的总体发展战略,继续推进“一带一路”主线布局,加快吉尔吉斯斯坦和乌兹别克斯坦项目的前期工作和建设工作,同时积极进行中亚地区市场考察,寻求在大主线相关区域的新的发展机会,扩大公司在新兴市场的产品规模与影响力,创造经济效益。除自有资金之外,公司将积极探索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以支持和确保公司稳定健康快速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