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条“葛洲坝松滋公司产能置换项目点火”消息很耀眼(不可否认也会有“剌眼”之说法)。消息说的是,4月12日,中国葛洲坝集团水泥有限公司产能置换项目葛洲坝松滋水泥有限公司环保节能新型干法水泥熟料生产线点火。
之前,湖北主流媒体《湖北日报》报道了“葛洲坝:灰色水泥开出绿色之花”。报道称,葛洲坝水泥公司一份最新报表显示:2014年至2015年,葛洲坝水泥淘汰落后产能425.7万吨,通过减量置换先进产能(300多万吨)、延伸产业链条、依托主业发展环保新兴业务,妥善安置员工1600多人。 在这场“去产能”攻坚战中,葛洲坝水泥共计减量近100万吨,交出了一份满意答卷。2014年,葛洲坝水泥向湖北省经信委主动申报,两年内淘汰相对落后产能425.7万吨,相当于该公司2013年总产能的1/5。 两年内,公司关停、拆迁了要淘汰的所有生产线,如期完成“军令状”,成为全省水泥行业去产能最多的企业。
2013年10月,国务院下发《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国发〔2013〕41号),《指导意见》要求,中央企业在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方面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葛洲坝水泥过去曾是一家中央统配水泥企业,为国家建设做出过不小的贡献。在新时期,又遵照国家要求,实施等量或减量置换,为行业作表率。值得称道的是,至今在投资主管部门依据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要求,在分类妥善处理在建违规项目和清理整顿建成违规产能公布的违规项目名单中,没有葛洲坝水泥的身影。
《指导意见》在淘汰和退出落后产能政策要求中提出,鼓励各地积极探索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市场化运作的产能置换指标交易,形成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的良性互动机制。这就明确了淘汰落后与发展先进是互动关系。
今年2月,国务院下发《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国发〔2016〕6号)。在化解过剩产能中,一是依法依规退出。严格执行环保、能耗、质量、安全、技术等法律法规和产业政策,达不到标准要求的钢铁产能要依法依规退出。二是引导主动退出。完善激励政策,鼓励企业通过主动压减、兼并重组、转型转产、搬迁改造、国际产能合作等途径,退出部分钢铁产能。其中明确,转产搬迁压减产能。对不符合所在城市发展规划的城市钢厂,不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鼓励其实施转型转产;具备搬迁价值和条件的,支持其实施减量、环保搬迁。
葛洲坝水泥两年内淘汰相对落后产能425.7万吨,关停、拆迁了要淘汰的所有生产线。按减量产能置换和优化布局的要求,公司依据湖北省发改委的项目核准文件,相继在钟祥、松滋、当阳减量置换投资建设3条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依托主业妥善安置分流员工。4月12日点火的松滋公司产能置换项目就是三个“发展先进(项目)”之一。
近期,在行业中有一种声音,提出“必须制止所有新建项目停止建设,建成项目不再点火投产。”“2016年起,全国停止核准水泥投资建设项目,包括产能置换项目,对在建水泥项目要求一律停建。”也有在违规项目中有份的企业“慷慨激昂”要求,从现在起,5年内各地不得以任何名义审批、备案新建熟料生产线。这就犹如,不按规矩排队,加塞过了闸门不正当挤了进去,然后,对管理人员说,里面人已太多,你应该立即把闸门关了。说到底,违规者违规成本太低,没有得到惩罚,却反而要求老老实实的企业提高遵规守法成本。这就有点儿“欺”人了。
葛洲坝水泥减量置换做得好,说葛洲坝松滋公司产能置换项目点火消息很耀眼一点儿不过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