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环保部网站公布了“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5年12月公众举报处理情况”,处理情况称,环境保护部“12369”环保举报热线受理公众举报87件,存在环境违法问题的有62件。存在污染问题的案件中,大气污染排名首位,其次为噪声和水污染。各地环保部门对公众反映的环境违法行为依法进行了处理,现已全部按期办结。
有3家水泥企业被举报,其中2家存在污染问题。经查实,2家均存在粉尘污染,1家还同时存在噪声污染。剩下1家则经山西省运城市环保局现场检查,该公司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正常,未发现群众反映的粉尘和噪声污染问题。
而在环保部网站发布“‘12369’环保举报热线2015年11月群众举报案件处理情况”中,也有水泥企业露天原煤堆场扬尘被举报存在粉尘污染环境违法问题。水泥企业由于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中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不力,接二连三被群众举报。
无组织排放控制要求是《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的对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要求之一。要求水泥工业企业的物料处理、输送、装卸、储存过程应当封闭,对块石、粘湿物料、浆料以及车船装卸料过程也可采取其它有效抑尘措施,控制颗粒物无组织排放。而在生产过程中,企业对与环保部门连线的,即直接受到监控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控制都挺上心,一旦超标,都有记录在案,铁证如山,挨罚没商量。而对于扬尘之类的污染则有点漫不经心,反正环保执法人员不到现场也看不到。岂不知有句经典名言“群众眼睛是雪亮的”。那么多双眼睛肯定胜过监控仪表。
按环保部《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环保部门在评价企业环境信用过程中,可以综合考虑企业自行监测数据、排污申报登记数据。同时规定,公众、社会组织以及媒体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经核实后可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
水泥企业在执行国家强制性《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时,要全面,不可区别对待。既要重视监测受监控的数据,同时也要重视公众提供的企业环境行为信息。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是易导致当地公众举报环境违法问题案件的敏感因子。这些环境违法问题信息一经核实后,同样可以作为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的依据。水泥企业千万别小瞧了公众千万双雪亮的眼睛。
顺便也要提醒,水泥企业千万也别轻视了周边公众灵敏的耳朵。这次被举报的水泥企业中有1家除了存在粉尘污染问题外,同时由于存在噪声污染而被举报。当地环保局责令该公司对产生噪声设备进行减噪治理,逐步封闭磨机房,并对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进行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