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0日,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3月11日,四川双马发布会议公告,根据公告,会议形成《关于注销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的议案》。
公告表示,依据公司2011年1月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司绵阳分公司的主要资产石马坝粉磨车间已于2010年关闭。依据公司2012年12月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截至目前,公司绵阳分公司的所有资产已全部售出。因此,公司决议注销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该公司的注销不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盈利水平产生重大影响。在获得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董事会决议授权管理层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并签署相关文件。但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根据公告内容,四川双马决议于2016年3月29日下午两点(14:00)以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在成都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选举黄灿文先生为第六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及《关于注销四川双马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公司的议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