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东北地区水泥产能严重过剩,水泥企业存量堆积,水泥市场需求萎缩,企业利润受到了严重影响。面对环境和市场等多种压力,东三省水泥企业下定决心,在去岁采暖季实行错峰生产,可以说还是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随着4月1日吉林省水泥企业投料生产,长达4个月的错峰生产圆满结束。错峰期间,水泥企业响应国家号召,全面停窑减排,并安排职工培训和设备检修,保持了企业稳定。
错峰生产取得良好的经济和环境效益
错峰生产是目前可以同时减轻雾霾天气和水泥产能过剩,在大气治理上成本最低,矛盾最少,见效最快的有效方式。通过一个冬季的尝试,收效非常明显:吉林省整个冬季共减少熟料产量540万吨,减少燃煤81万吨,减少烟气排放351亿立方米,在治理雾霾上做了一个实实在在的减法,这是任何行业都没有做到的。更重要的是改善了企业的经营状况:一是减轻了库存压力,今年全省熟料库存同比下降560万吨,减少流动资金14亿元,节约财务费用4900万元,在今年需求大幅度下滑的情况下,如果没有错峰生产,仅是熟料库存也能够把企业压垮。二是节约了储运费用,今年全省共减少熟料库存近500多万吨,减少倒运费用3800多万元,减少熟料强度损失6400多万元,在水泥全面过剩的情况下,根本没有必要冬天再坚持生产;吉林省现有水泥企业58户,熟料产能3500万吨,水泥产能6000万吨,2014年实际水泥产量2900万吨,产能利用率48%,实际需要熟料1900万吨,熟料产能利用率只能发挥到54%,有足够的储备系数,与施工期保持同步完全没有问题。同时由于东北地区冬夏温差达50多度,错峰后,熟料生产避开了耗能高、安全风险大的冬季,还可以节约煤炭12万吨,降低生产成本5800万元,综合计算,错峰可以使吉林省水泥行业减少支出2亿元。最重要的是,错峰生产改变了人们的经营理念。在生产时间上融入了环境因素,在不影响行业利益的情况下,承担起更多的社会责任,这是时代的进步,也是水泥行业的进步。
错峰生产常态化的建议
错峰生产在取得一定的成绩的同时,其实行能否常态化更需要关心与关注。虽然错峰生产得到了国家的支持和社会的认可,但是没有形成相应的法规,在执行上没有硬约束,难以持久。个别企业不履行社会责任,不讲诚信,不执行错峰减排的自律公约,对错峰生产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形成攀比,错峰生产就可能无法进行。个别省份,甚至支持本省企业向错峰地区低价倾销熟料,严重打击了错峰生产的积极性。针对以上种种问题,在未来希望:一是将错峰生产纳入国家产业政策,错峰生产是根据雾霾天气频发和水泥产能过剩而推出的综合治理措施,符合经济发展方向和社会需要。因此,应该纳入国家产业政策,出台类似“夏季休渔期”一样的行政法规,由目前的协会协调、企业自律变成国家法令,让错峰生产有法可依,必须执行,并扩大实施范围,提高治霾效果。各省政府可以根据国家规定和本地区冬季采暖时间长短及水泥产能过剩情况,出台统一的冬季水泥错峰生产时间表和实施办法,用行政法规保证错峰生产常态化。对不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给予行政处罚。二是对水泥错峰生产给予政策支持,目前,国家对水泥行业在节能减排上给予了一定的税费减免优惠政策,水泥错峰生产本身也是一项节能减排措施。因此,建议对实行错峰生产的企业给予减免增值税和错峰停产期间免收土地使用税的政策,减轻企业错峰期间的经营压力。对不执行错峰生产的企业,取消减免增值税等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将错峰生产纳入差别电价适用范围,国家对落后水泥产能已经开始实行差别电价,对加快落后产能的退出发挥了重要作用。因此,建议将错峰生产也列入差别电价的适用范围,对不参加错峰生产的企业加收差别电价。四是打造绿色水泥,在水泥产能全面过剩的情况下,长途运输和交叉运输是最大的损失浪费,不仅增加了物流成本,还加剧了环境污染和道路破损。水泥公路运输每增加100公里,就增加能耗6%,增加运输成本40元。如果全国水泥运输半径平均减少50公里,水泥行业可以减少物流成本500亿元,盈利能力可以提高一倍。因此,建议国家在出台错峰生产政策时,应该考虑限制水泥的运输距离,降低不必要的运输能耗和交通压力,尤其是不能对错峰生产地区造成冲击,解除错峰企业的后顾之忧。
水泥错峰生产不仅仅是限产保价的行为,更是减少污染,保护环境的环保举措。虽然水泥错峰生产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但面临的问题和困难也有很多,在未来我们还应继续探索,不断完善,让更多的企业受益,也让我们的蓝天更蓝,白雪更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