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29日,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控股股东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冀东水泥”)与中国再生资源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再生”)签署了《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转让协议》,冀东水泥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股份(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3%),以协议方式转让给中再生(详见本公司自2014年4月30日起在上海证券交易所[微博]网站、《中国证券报》和《上海证券报》等指定信息披露媒体陆续发布的《陕西秦岭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预案》及相关公告)。
2015年4月20日,本公司接到冀东水泥通知,冀东水泥已取得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2015年4月20日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冀东水泥转让给中再生的本公司100,000,000股无限售流通股股份于2015年4月17日过户至中再生账户。至此,该次证券过户登记手续办理完毕。
此次证券登记过户完成后,中再生持有本公司股份100,00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的15.13%,为本公司第一大股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