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近日印发《海南省2015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要求全省各市县要将PM10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海口市PM2.5浓度保持在2013年水平,三亚市PM2.5浓度保持在2014年水平。全省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排放总量分别控制在4.2万吨和9.8万吨内。
《计划》要求,加大综合治理力度,以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改造、燃煤小锅炉淘汰、推进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控制城市扬尘污染、机动车污染防治等方面为突破口减少污染物排放。《计划》增加了槟榔加工行业污染整治工作,要求万宁、琼海、定安基本完成传统烟熏槟榔灶取缔工作,推广符合环保要求的槟榔初加工技术,引导发展绿色环保槟榔加工业。
执法力度上,《计划》要求,提高环境监管能力,加大环保执法力度,严格控制城市餐饮服务场所油烟排放,严格限制和规范建设城区露天烧烤。
据了解,在2013年,海南全省空气质量总体优良,优良天数为99.1%,其中优级天数76.6%,良级天数22.5%,轻度污染天数0.8%,中度污染天数0.1%。海南全省二氧化硫、二氧化氮、可吸入颗粒物年均浓度符合国家一级标准,各市县空气质量均达到或优于国家二级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