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质量是环境保护的主题和保障民生的根本要求。记者从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获悉,自治区内今年坚决打响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三大战役,以持续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为目标,坚决向污染宣战。
为了持续推进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工作,内蒙古自治区2014年在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自治区出台的实施意见,制定下发《2014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和《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等6个配套文件,并加快工业点源、城市面源和机动车等污染防治。同时,自治区全面加强水污染防治,2014全年完成水减排项目395项,并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开展了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专项执法检查等一系列重点工作。此外,全区各盟市积极开展涉重行业达标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全面加大重点防控企业监测监管力度,持续推进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
按照今年的工作部署,内蒙古自治区将继续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各项重点工作。加强重点行业烟气治理,积极推进火电、钢铁、有色金属冶炼、焦化、水泥等高排放行业脱硫脱硝除尘技术升级改造,确保稳定达标运行;全面开展石化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整治,年底前按计划完成加油站、储油库和油罐车油气治理任务;加快燃煤锅炉整治,大力推进集中供热,确保完成城市建成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淘汰任务;继续推进黄标车淘汰、建筑工地扬尘污染控制、落后产能淘汰、重污染企业搬迁等工作;科学推进PM2.5治理,同时各盟市将开展PM2.5源解析工作,依据解析结构制定针对性的城市细颗粒物减排措施;加强空气质量预报和重污染天气预警体系建设以及环境空气自动监测质量管理工作。
在水污染防治方面,内蒙古自治区环保厅明确要求各地必须以保障水环境安全和改善水环境质量为目标,以重点流域水污染防治和饮用水水源地保护为重点,确保完成“十二五”规划目标;加快规划项目建设,具备开工条件的必须立即开工建设,已开工进度慢的认真查找原因,解决问题,加快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地保护,推进水源地水质监测和管理,完成农村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分工作,严格执行《水污染防治法》,坚决清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保障饮水安全;强化流域水质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动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加强涉水企业的环境监管,坚决取缔非法排污口;重点对废水排放量大、影响流域及周边环境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稳定达标排放;全面提高企业环境风险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坚决防止发生污染事故。
围绕土壤污染防治,内蒙古自治区正在研究编制全区《土壤环境保护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按照国家要求做好开展土壤污染防治各项准备工作,继续加强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