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解过剩与工业节能双轮驱动

2015-02-11 14:03:43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提供支撑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面临的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工业发展任务极其繁重。

  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提供支撑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面临的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工业发展任务极其繁重。

  提升企业内生动力

  在党和国家提出的到2020年基本实现工业化和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下,工业节能减排、淘汰落后产能、绿色发展,不仅是工业转型升级的重要抓手,还是实现工业可持续发展,提升工业企业内生动力的重要途径。从长远来看,工业节能减排任务十分艰巨,意义重大。

  在过去的一年中,我国工业化解过剩产能以及节能减排取得了显著成效。根据分工部署,工业领域16个重点行业2014年淘汰落后产能任务较好地得到完成。淘汰落后炼钢产能3110万吨、水泥8100万吨、平板玻璃3760万重量箱,圆满完成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2011~2014年,累计淘汰落后炼钢产能7700万吨、水泥(熟料及粉磨能力)6亿吨、平板玻璃1.5亿重量箱,提前一年完成“十二五”淘汰任务。

  与此同时,衡量节能减排是否取得实效的刚性指标也表现出积极态势。其中,2014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和用水量分别降低7%和5.8%。2015年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有望再降4%,届时即可完成“十二五”累计下降21%的预期目标。“十二五”前4年,工业能耗、水耗累计下降21%和28%左右,基本实现“十二五”目标。而根据环保部对“十二五”前三年污染物减排统计结果,除氮氧化物减排目标完成规划目标略有难度之外,工业化学需氧量、二氧化硫、氨氮排放消减率三项指标2013年均已基本完成。

  实践新型工业化道路

  工业和信息化部自成立以来,一直按照新型工业化的总体要求,狠抓化解过剩产能、工业节能减排,为雾霾治理、环境保护、绿色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以推进设计开发生态化、生产过程清洁化、资源利用高效化、环境影响最小化为目标,扎实推动工业领域的污染防治工作,引导企业生产更多更好的环境友好型产品。

  工业和信息化部近年来在节能减排方面取得的成绩,实际上是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重要探索和实践。回顾以往我国工业发展的历史轨迹,工业在为经济和社会提供原材料和产品,支撑社会加速发展的同时,也消耗了大量的资源和能源,排放了大量的污染物,为发展增添了许多隐忧。

  当前,不断增多的大气污染现象为中国传统发展模式再次敲响了警钟。全社会对于“碧水蓝天”的期待,时刻都在提醒我们,在促进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的进程中,必须坚持加快转变发展方式,推动工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中国经济已经进入新常态发展时期。在这期间,增长速度换挡期、结构调整阵痛期、前期刺激政策消化期三期叠加,工业的发展也面临着国外产业变革的严峻挑战。新时期、新形势下,中国工业解压突围的惟一办法,就是要进行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主动性选择。从这一点上说,扎实推进节能减排,建设绿色、循环、低碳的生产方式,是时代赋予工信部的历史责任和重担。

  近年来,为了更好地推进工业节能减排工作,在绿色方面,工业和信息化部不断推进工业产品生态设计,加强有毒有害物质的替代,加强重大节能技术装备的研发利用,大力发展能源综合利用和分步式能源,强化铅汞等重污染源的治理,提升行业的污染治理水平。在循环方面,按照循环经济理念,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推进大中工业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基地建设,加快推进机电产业再制造,不断推动重点原材料再生循环利用。

  而在低碳方面,则是不断加强重点行业、企业和工业园区节能管理,完善重点产品能效标准和标杆指标体系,开展企业产品能效水平的对标达标,以高耗能、高排放和资源消耗型企业为重点,组织开展低碳技术试点,推动建设了一批低碳工业园区。在淘汰落后产能方面,不断采取综合措施,确保完成预期目标任务;加强协调配合,研究建立了严格标准实施淘汰落后产能工作机制;落实产能置换,构建了淘汰落后与转型升级的良性互动机制等。

  应该说,绿色循环低碳发展是当今世界经济发展的趋势所在。我们寄望未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及相关部门能够肩负全社会的期望,继续沿着新型工业化的道路稳步前行,顺应时代潮流,为工业与生态的协调发展做出更多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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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是实体经济的主体,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建设提供支撑的重要作用。当前,我国正处于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的阶段,面临的资源、能源、环境问题十分突出,工业发展任务极其繁重。

2015-02-11 14:03:43

Municipal ecological environment departments timely publicize and interpret the requirements of inefficient and ineffective pollution control facilities and monitoring and control systems for enterprises within their jurisdiction, and organize enterprises to complete self-examination by the end of October 2024. In view of the problems found in the self-examination, enterprises should formulate rectification measures and actively promote rectification.